安全事故四不放過是什么
安全事故四不放過是什么
1.若事故原因未徹底查明,則不放過。2.若事故責任人未受到相應處理,則不放過。3.若事故責任人和廣大民眾未接受到必要的教育,則不放過。4.若未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則不放過。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條明確規定,安全生產工作應當以人為本,堅持安全發展,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并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此外,還要建立一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任、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
導讀1.若事故原因未徹底查明,則不放過。2.若事故責任人未受到相應處理,則不放過。3.若事故責任人和廣大民眾未接受到必要的教育,則不放過。4.若未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則不放過。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條明確規定,安全生產工作應當以人為本,堅持安全發展,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并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此外,還要建立一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任、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
法律分析:安全事故“四不放過”原則具體指:1. 若事故原因未徹底查明,則不放過;2. 若事故責任人未受到相應處理,則不放過;3. 若事故責任人和廣大民眾未接受到必要的教育,則不放過;4. 若未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則不放過。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條明確規定,安全生產工作應當以人為本,堅持安全發展,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并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此外,還要建立一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任、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
安全事故四不放過是什么
1.若事故原因未徹底查明,則不放過。2.若事故責任人未受到相應處理,則不放過。3.若事故責任人和廣大民眾未接受到必要的教育,則不放過。4.若未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則不放過。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條明確規定,安全生產工作應當以人為本,堅持安全發展,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并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此外,還要建立一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任、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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