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違約合同失職被騙罪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簽訂違約合同失職被騙罪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1.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數額達到五十萬元人民幣以上。2.導致有關單位破產、停業或停產六個月以上。3.其他情形,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此外,金融機構或從事對外貿易經營活動的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若因嚴重不負責任造成一百萬元美元以上外匯被騙購或逃匯一千萬元美元以上,也應予以立案追訴。在主觀方面,本罪要求行為人有過失。如果行為人與對方當事人惡意串通,共同詐騙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財產,則構成詐騙罪的共同犯罪。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正常活動秩序和經濟利益。客觀方面表現為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因嚴重不負責任導致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根據《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則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導讀1.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數額達到五十萬元人民幣以上。2.導致有關單位破產、停業或停產六個月以上。3.其他情形,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此外,金融機構或從事對外貿易經營活動的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若因嚴重不負責任造成一百萬元美元以上外匯被騙購或逃匯一千萬元美元以上,也應予以立案追訴。在主觀方面,本罪要求行為人有過失。如果行為人與對方當事人惡意串通,共同詐騙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財產,則構成詐騙罪的共同犯罪。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正常活動秩序和經濟利益。客觀方面表現為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因嚴重不負責任導致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根據《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則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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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若因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嚴重不負責任而被詐騙,導致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將構成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該罪的立案標準包括:1. 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數額達到五十萬元人民幣以上;2. 導致有關單位破產、停業或停產六個月以上;3. 其他情形,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此外,金融機構或從事對外貿易經營活動的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若因嚴重不負責任造成一百萬元美元以上外匯被騙購或逃匯一千萬元美元以上,也應予以立案追訴。在主觀方面,本罪要求行為人有過失。如果行為人與對方當事人惡意串通,共同詐騙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財產,則構成詐騙罪的共同犯罪。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正常活動秩序和經濟利益。客觀方面表現為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因嚴重不負責任導致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根據《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則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綜上,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的立案條件包括導致國家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巨大、單位破產停業等,這些行為均可追究刑事責任。
簽訂違約合同失職被騙罪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1.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數額達到五十萬元人民幣以上。2.導致有關單位破產、停業或停產六個月以上。3.其他情形,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此外,金融機構或從事對外貿易經營活動的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若因嚴重不負責任造成一百萬元美元以上外匯被騙購或逃匯一千萬元美元以上,也應予以立案追訴。在主觀方面,本罪要求行為人有過失。如果行為人與對方當事人惡意串通,共同詐騙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財產,則構成詐騙罪的共同犯罪。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正常活動秩序和經濟利益。客觀方面表現為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因嚴重不負責任導致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根據《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則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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