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產(chǎn)通常歸為夫妻單方所有,然而,若于婚前全額購房且婚后登記在雙方名下,則視為夫妻共同財產(chǎn);或者是婚前貸款購房,婚后由夫婦共同財產(chǎn)支付房貸,其中的按揭部分亦屬夫妻共有。法律依據(jù):《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chǎn)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chǎn):(一)一方的婚前財產(chǎn);(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chǎn);(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yīng)當歸一方的財產(chǎ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