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局并不歸交通局管理,而是歸市政府管理。
關于高管局的歸屬問題,可從以下幾點進行解釋:
1. 高管局的全稱是高速公路管理局,是負責轄區內高速公路養護、路政執法、收費管理及其他相關事務的政府機構。其管理范圍和內容涉及到整個城市的交通建設和運行,因此歸屬于市政府管轄。
2. 交通局主要負責區域內的公路和水路交通管理事務,其管理范圍廣泛但并不涵蓋所有交通方面,如高鐵和航空交通并不屬于其管轄范圍。而高管局更多的是涉及到城市的高速公路管理,兩者職責有所不同。因此,高管局并不直接歸屬于交通局管理。
3. 高管局作為市政府的重要組成部分,直接對市政府負責,執行市政府制定的交通政策和規劃。在業務上,高管局可能會與交通局有協作和配合,但在行政和管理上則歸屬于市政府直接領導和管理。
因此可以明確,高管局的職責和權限歸屬于市政府,而不是交通局。這樣的設置旨在更好地適應城市高速公路發展的需求,確保交通管理的專業性和高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