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發生事故后,必須深入調查,徹底查清事故的真正原因,防止類似的錯誤重復發生。二、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一旦事故發生,必須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必要的處理,以確責任明確,起到警示作用。三、責任人和群眾未受教育不放過:通過對事故原因的分析,對相關責任人和廣大職工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生產意識,避免同樣的事故再次發生。四、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對于查出的問題,必須有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并且整改措施必須得到落實,以防問題再次發生。法律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三條,安全生產工作應當以人為本,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安全跡帶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戚鋒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第四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高州晌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確保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