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未按規定時間到崗
員工未按規定時間到崗
1.遲到定義:上班時間后1至30分鐘內到崗的員工視為遲到。超過30分鐘到崗的員工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半天按一天處理。2.早退定義:下班時間提前1至30分鐘離崗的員工視為早退。提前30分鐘以上離崗的員工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半天按一天處理。3.遲到、早退處理。- 遲到5分鐘以內不處罰。- 遲到5至30分鐘的,扣除50元。- 當月累計遲到、早退4次者,扣除50%績效獎;5次及以上,扣除當月績效獎。4.上班遲到、早退故意不按指紋的員工,記過一次(扣款100元)。5.因上下班遲到、早退或曠工不按指紋找部門主管做假的員工,連同部門主管同時記過一次(一次扣款200元)。
導讀1.遲到定義:上班時間后1至30分鐘內到崗的員工視為遲到。超過30分鐘到崗的員工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半天按一天處理。2.早退定義:下班時間提前1至30分鐘離崗的員工視為早退。提前30分鐘以上離崗的員工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半天按一天處理。3.遲到、早退處理。- 遲到5分鐘以內不處罰。- 遲到5至30分鐘的,扣除50元。- 當月累計遲到、早退4次者,扣除50%績效獎;5次及以上,扣除當月績效獎。4.上班遲到、早退故意不按指紋的員工,記過一次(扣款100元)。5.因上下班遲到、早退或曠工不按指紋找部門主管做假的員工,連同部門主管同時記過一次(一次扣款200元)。
員工未按規定時間到崗的規章制度如下:1. 遲到定義:上班時間后1至30分鐘內到崗的員工視為遲到。超過30分鐘到崗的員工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半天按一天處理。2. 早退定義:下班時間提前1至30分鐘離崗的員工視為早退。提前30分鐘以上離崗的員工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半天按一天處理。3. 遲到、早退處理: - 遲到5分鐘以內不處罰。 - 遲到5至30分鐘的,扣除50元。 - 當月累計遲到、早退4次者,扣除50%績效獎;5次及以上,扣除當月績效獎。4. 上班遲到、早退故意不按指紋的員工,記過一次(扣款100元)。5. 因上下班遲到、早退或曠工不按指紋找部門主管做假的員工,連同部門主管同時記過一次(一次扣款200元)。6. 員工因正常上班需要外出公務的,必須由部門主管及領導簽字確認后(部門主管由上一級領導簽字),按完指紋方可外出,外出單交到傳達室。傳達室有義務提醒外出人員提交外出公務單,如外出人員沒手續出門,傳達室負同等處罰,記過一次(扣款100元)。7. 各部門主管簽外出單時要有正當、合理的理由,每月辦公室統計外出單情況并進行真實性核查,對無正當理由而簽字的主管,與員工承擔一樣的責任。8. 所有人員上下班必須自覺按指紋,不得提前到打卡區域附近聚集,違者記警告一次。以上規章制度旨在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獎勵先進,處罰落后,調動員工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經濟效益。
員工未按規定時間到崗
1.遲到定義:上班時間后1至30分鐘內到崗的員工視為遲到。超過30分鐘到崗的員工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半天按一天處理。2.早退定義:下班時間提前1至30分鐘離崗的員工視為早退。提前30分鐘以上離崗的員工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半天按一天處理。3.遲到、早退處理。- 遲到5分鐘以內不處罰。- 遲到5至30分鐘的,扣除50元。- 當月累計遲到、早退4次者,扣除50%績效獎;5次及以上,扣除當月績效獎。4.上班遲到、早退故意不按指紋的員工,記過一次(扣款100元)。5.因上下班遲到、早退或曠工不按指紋找部門主管做假的員工,連同部門主管同時記過一次(一次扣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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