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分析:若公司的內部規章制度明確規定遲到懲罰措施,并且該規章制度是通過合法的民主程序制定的,即其制定和發布過程符合法律要求,那么遲到一分鐘扣除兩元的行為在法律上是可以接受的。2. 工資支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工資必須以貨幣形式按時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且用人單位不得無故扣除或拖欠勞動者的工資。3.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的支付應確保貨幣形式,并且應當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任何單位或個人都不得隨意扣除勞動者工資,除非有正當理由,同時也不得無故拖欠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