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法律部門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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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訴訟法是規范國家司法機關解決社會糾紛的法律規范,非訴訟程序法是規范仲裁機構或者調解組織解決社會糾紛的法律規范,訴訟法我國制定了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三大訴訟法。2、非訴訟程序法,我國制定了仲裁法、人民調解法、引渡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等法律,建立健全了非訴訟程序法律制度,促進了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建設。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 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案件不宜適用簡易程序的,裁定轉為普通程序。第一百七十一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導讀1、訴訟法是規范國家司法機關解決社會糾紛的法律規范,非訴訟程序法是規范仲裁機構或者調解組織解決社會糾紛的法律規范,訴訟法我國制定了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三大訴訟法。2、非訴訟程序法,我國制定了仲裁法、人民調解法、引渡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等法律,建立健全了非訴訟程序法律制度,促進了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建設。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 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案件不宜適用簡易程序的,裁定轉為普通程序。第一百七十一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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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程序法律部門包括訴訟法與非訴訟程序法,具體參考如下:1、訴訟法是規范國家司法機關解決社會糾紛的法律規范,非訴訟程序法是規范仲裁機構或者調解組織解決社會糾紛的法律規范,訴訟法我國制定了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三大訴訟法;2、非訴訟程序法,我國制定了仲裁法、人民調解法、引渡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等法律,建立健全了非訴訟程序法律制度,促進了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建設。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 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案件不宜適用簡易程序的,裁定轉為普通程序。第一百七十一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第一百七十三條 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第一百七十四條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程序法律部門包括
1、訴訟法是規范國家司法機關解決社會糾紛的法律規范,非訴訟程序法是規范仲裁機構或者調解組織解決社會糾紛的法律規范,訴訟法我國制定了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三大訴訟法。2、非訴訟程序法,我國制定了仲裁法、人民調解法、引渡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等法律,建立健全了非訴訟程序法律制度,促進了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建設。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 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案件不宜適用簡易程序的,裁定轉為普通程序。第一百七十一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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