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喚證上寫的什么罪就是什么罪嗎
傳喚證上寫的什么罪就是什么罪嗎
一、傳喚證是什么意思。傳喚證傳喚。《條例》規定,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的人,需要傳喚的,使用傳喚證,即對所有的違反治安管理的人,公安機關都可以進行書面傳喚,這其中既包括適用口頭傳喚的人,也包括不能適用口頭傳喚(即只能采用書面傳喚)的違反治安管理的人。實踐中,采用傳喚證傳喚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問題:一是以口頭傳喚來涵蓋所有的傳喚,走捷徑、圖省事;二是認為對那些不適于口頭傳喚的人,采取先口頭傳喚,待被傳喚人到案后再讓其在傳喚證上簽名,這實際上是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連續實施了兩次傳喚。二、強制傳喚是否需要補辦傳喚證。
導讀一、傳喚證是什么意思。傳喚證傳喚。《條例》規定,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的人,需要傳喚的,使用傳喚證,即對所有的違反治安管理的人,公安機關都可以進行書面傳喚,這其中既包括適用口頭傳喚的人,也包括不能適用口頭傳喚(即只能采用書面傳喚)的違反治安管理的人。實踐中,采用傳喚證傳喚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問題:一是以口頭傳喚來涵蓋所有的傳喚,走捷徑、圖省事;二是認為對那些不適于口頭傳喚的人,采取先口頭傳喚,待被傳喚人到案后再讓其在傳喚證上簽名,這實際上是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連續實施了兩次傳喚。二、強制傳喚是否需要補辦傳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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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傳喚只是公安機關偵查案件的手段,在法院沒有判刑的情況下,任何人不得確定為有罪。訊問犯罪嫌疑人必須由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偵查人員負責進行。一、傳喚證是什么意思傳喚證傳喚。《條例》規定,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的人,需要傳喚的,使用傳喚證,即對所有的違反治安管理的人,公安機關都可以進行書面傳喚,這其中既包括適用口頭傳喚的人,也包括不能適用口頭傳喚(即只能采用書面傳喚)的違反治安管理的人。實踐中,采用傳喚證傳喚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問題:一是以口頭傳喚來涵蓋所有的傳喚,走捷徑、圖省事;二是認為對那些不適于口頭傳喚的人,采取先口頭傳喚,待被傳喚人到案后再讓其在傳喚證上簽名,這實際上是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連續實施了兩次傳喚。二、強制傳喚是否需要補辦傳喚證需要傳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接受調查的,經公安機關辦案部門負責人批準,使用傳喚證傳喚。對現場發現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詢問筆錄中注明。公安機關應當將傳喚的原因和依據告知被傳喚人。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者逃避傳喚的人,可以強制傳喚。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者逃避傳喚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以及法律規定可以強制傳喚的其他違法行為人,可以強制傳喚。您的朋友在家中被強制傳喚如果是由于被現場發現了某違法行為并不服從公安的安排,則強制傳喚不需傳喚證的。強制傳喚,是公安機關在辦理行政案件時,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者逃避傳喚的違反治安管理的違法嫌疑人,使用強制方法將其帶至公安機關或指定地點接受詢問的一種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三、收到傳喚證應該怎樣做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復雜,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2、《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公安機關傳喚后應當及時詢問查證,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情況復雜,依照本法規定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3、傳票應先期送達被傳喚人。受傳喚人應按傳喚要求準時到案。無正當理由而拒絕到案的,要承擔法律規定的責任。經依法傳喚而拒絕到案的,司法機關可根據偵查或審判活動的需要,依法采取拘傳的強制措施,強制疑犯罪嫌疑人到案。需要對犯罪嫌疑人拘留或逮捕的,也可以在拘傳后變更強制措施,執行逮捕或進行拘留。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對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對在現場發現的犯罪嫌疑人,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訊問筆錄中注明。 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復雜,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不得以連續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傳喚、拘傳犯罪嫌疑人,應當保證犯罪嫌疑人的飲食和必要的休息時間。
傳喚證上寫的什么罪就是什么罪嗎
一、傳喚證是什么意思。傳喚證傳喚。《條例》規定,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的人,需要傳喚的,使用傳喚證,即對所有的違反治安管理的人,公安機關都可以進行書面傳喚,這其中既包括適用口頭傳喚的人,也包括不能適用口頭傳喚(即只能采用書面傳喚)的違反治安管理的人。實踐中,采用傳喚證傳喚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問題:一是以口頭傳喚來涵蓋所有的傳喚,走捷徑、圖省事;二是認為對那些不適于口頭傳喚的人,采取先口頭傳喚,待被傳喚人到案后再讓其在傳喚證上簽名,這實際上是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連續實施了兩次傳喚。二、強制傳喚是否需要補辦傳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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