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六個月了為啥不開庭
起訴離婚六個月了為啥不開庭
1,對方的聯系方式出現問題,或者經常出門在外,法院無法向他本人送達傳票,不具備開庭的條件。2,有可能是法院工作的特殊時期,一時顧不上這類案子。3,也許,這案子出現新的問題(比如,案中案等)。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因此,首先要問一下法院,該案是否已經按撤訴處理,如果沒有,什么時候再開庭。如果已經按撤訴處理,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原告必須等六個月之后才能再次起訴離婚。至于法院是否判決離婚,還要看雙方的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對方存在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是感情破裂的表現,經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導讀1,對方的聯系方式出現問題,或者經常出門在外,法院無法向他本人送達傳票,不具備開庭的條件。2,有可能是法院工作的特殊時期,一時顧不上這類案子。3,也許,這案子出現新的問題(比如,案中案等)。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因此,首先要問一下法院,該案是否已經按撤訴處理,如果沒有,什么時候再開庭。如果已經按撤訴處理,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原告必須等六個月之后才能再次起訴離婚。至于法院是否判決離婚,還要看雙方的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對方存在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是感情破裂的表現,經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離婚起訴書已經交了,法院三個月沒開庭的原因有以下幾種可能性:1,對方的聯系方式出現問題,或者經常出門在外,法院無法向他本人送達傳票,不具備開庭的條件;2,有可能是法院工作的特殊時期,一時顧不上這類案子;3,也許,這案子出現新的問題(比如,案中案等)。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因此,首先要問一下法院,該案是否已經按撤訴處理,如果沒有,什么時候再開庭。如果已經按撤訴處理,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原告必須等六個月之后才能再次起訴離婚。至于法院是否判決離婚,還要看雙方的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對方存在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是感情破裂的表現,經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法律之所以有這樣的規定,是因為離婚案件主要是解除當事人之間的身份關系,與一般財產案件不同,不適用一事不二審的原則,若采用與一般財產案件同樣的規則,則意味著當事人只有一次訴訟離婚的機會。這是由離婚案件的特點所決定的。同時為了防止當事人濫用訴權,即首次離婚請求被判決不準予后,當事人即刻又上提出請求離婚的情況發生,對再次離婚的時間我國法律規定為間隔6個月,從第一次判決生效之日起算。這樣的規定客觀上是給當事人一個冷靜的機會,讓他們重新審視自己的婚姻,以挽救感情尚未真正破裂的婚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三條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百一十四條 原告撤訴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后,原告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民事訴訟法》第111條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的,不予受理。
起訴離婚六個月了為啥不開庭
1,對方的聯系方式出現問題,或者經常出門在外,法院無法向他本人送達傳票,不具備開庭的條件。2,有可能是法院工作的特殊時期,一時顧不上這類案子。3,也許,這案子出現新的問題(比如,案中案等)。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因此,首先要問一下法院,該案是否已經按撤訴處理,如果沒有,什么時候再開庭。如果已經按撤訴處理,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原告必須等六個月之后才能再次起訴離婚。至于法院是否判決離婚,還要看雙方的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對方存在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是感情破裂的表現,經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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