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mg.51dongshi.com/20250106/wz/18457161552.jpg)
車險中新增的一個附加險——附加機動車增值服務特約條款,條款中提供了四大增值服務:道路救援、車輛安全檢測、代為駕駛、代為送檢。四項增值服務是可以單獨投保的,可以選擇其中一項或幾項,甚至全部投保。道路救援包括拖車、送水、送油、送防凍液、更換輪胎、拖拽等服務,其中送水、送油、送防凍液需要收取材料費,可提供2次免費服務,也有5次、10次、15次、20次四檔可選擇。車輛安全檢測包括:發動機、變速器、轉向系統、底盤、輪胎、玻璃、電子系統、車內環境、蓄電池、綜合安全等十大檢測,但零部件更換、維修費、洗車、打蠟等常規保養費是不包括在內的。代為駕駛即是車主因為飲酒或服用藥物無法安全駕駛時,保險公司提供單程30公里內短途代駕,服務次數屬于投保人與保險公司的商榷范疇。代為送檢就是保險公司代辦送檢服務,送檢的費用不包括在這里,相當于只提供跑腿服務。那么自2020年9月19日起施行的新條款保險責任除了機動車增值服務特約,還具體哪些保險責任,我們來看一看。汽車保險分為兩種。一類為交強險,也就是我們常見必須要買的保險。一類為商業險,也就是給私人汽車加上一份保障。商業險主要分為3個主險和11個附加險。3主險是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車上人員責任險。附加險包括附加絕對免賠率特約條款、車身劃痕險、附加車輪單獨損失險、附加發動機進水損壞除外特約條款、附加法定節假日限額翻倍險、附加新增加設備損失險、附加修理期間費用補償險、附加車上貨物責任險、附加精神損害撫慰金責任險、附加醫保外醫療費用責任險、附加機動車增值服務特約條款。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由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實施。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準對機動車進行檢驗,對檢驗結果承擔法律責任。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實行計量認證管理,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設備進行檢定,對執行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由國務院公安部門會同國務院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