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戶籍科幾點下班
派出所戶籍科幾點下班
一般周一到周五上班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周日上班時間為:早上8:30到下午4點,不辦理業務,只有值班人員。派出所戶籍科工作人員的崗位職責(工作范圍): 。(一)嚴格依照戶籍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和上級機關的規定、要求,做好戶籍管理基層基礎工作,及時上報并研究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和新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二)組織實施轄區的常住人口、居民身份證管理工作。1、負責轄區常住戶口登記工作。2、負責戶政窗口的接待工作;受理群眾申請,接受群眾咨詢和信息查詢;辦理有關戶口、證件。3、負責職責權限內戶籍管理事項的審查核準工作。
導讀一般周一到周五上班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周日上班時間為:早上8:30到下午4點,不辦理業務,只有值班人員。派出所戶籍科工作人員的崗位職責(工作范圍): 。(一)嚴格依照戶籍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和上級機關的規定、要求,做好戶籍管理基層基礎工作,及時上報并研究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和新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二)組織實施轄區的常住人口、居民身份證管理工作。1、負責轄區常住戶口登記工作。2、負責戶政窗口的接待工作;受理群眾申請,接受群眾咨詢和信息查詢;辦理有關戶口、證件。3、負責職責權限內戶籍管理事項的審查核準工作。
派出所執行全國統一的作息時間(即當地公務員、事業單位上班時間)。一般周一到周五上班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周日上班時間為:早上8:30到下午4點,不辦理業務,只有值班人員。派出所戶籍科工作人員的崗位職責(工作范圍): (一)嚴格依照戶籍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和上級機關的規定、要求,做好戶籍管理基層基礎工作,及時上報并研究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和新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二)組織實施轄區的常住人口、居民身份證管理工作:1、負責轄區常住戶口登記工作。2、負責戶政窗口的接待工作;受理群眾申請,接受群眾咨詢和信息查詢;辦理有關戶口、證件。3、負責職責權限內戶籍管理事項的審查核準工作。4、負責出生日期更正、民族變更更正、疑難戶口、出生滿一年未申報戶口、收養子女落戶、十六周歲以上公民名字變更更正、姓氏變更更正、性別變更更正、籍貫變更更正、補登(錄)、刪除以及需上級核準的戶口遷移等戶口業務的審查上報工作。5、實施轄區內的戶口調查工作,掌握常住戶數、人數及各類人口分布和變動情況;負責人口統計、分析和年報工作,按時填報各種表格、臺賬;實施戶口整頓工作。6、負責轄區居民身份證的日常管理、查驗、核查、發放工作;負責公民身份證號碼編制、管理、使用工作;負責解決公民身份號碼重、錯號問題。7、負責轄區常住人口登記表、居民戶口簿、戶口遷移證、戶口專用章等證件、簿冊、印章的申領使用工作;負責戶籍證件、簿冊、印章的管理、使用、核查、鑒定工作。8、負責對文件資料、戶籍資料、工作記錄、調查材料等裝訂、歸檔和管理工作。9、嚴格落實、執行上級的各項收費標準。(三)做好人口信息數據的采集、錄入和日常維護、管理工作。(四)及時查復上級批轉來的戶籍管理方面的信訪函件,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和宣傳解釋工作。(五)需辦理的其他事項。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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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周一到周五上班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周日上班時間為:早上8:30到下午4點,不辦理業務,只有值班人員。派出所戶籍科工作人員的崗位職責(工作范圍): 。(一)嚴格依照戶籍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和上級機關的規定、要求,做好戶籍管理基層基礎工作,及時上報并研究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和新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二)組織實施轄區的常住人口、居民身份證管理工作。1、負責轄區常住戶口登記工作。2、負責戶政窗口的接待工作;受理群眾申請,接受群眾咨詢和信息查詢;辦理有關戶口、證件。3、負責職責權限內戶籍管理事項的審查核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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