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炳松為什么只判十五年
黃炳松為什么只判十五年
案例介紹;4月3日,湖南省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采用遠程視頻宣判方式對新晃“操場埋尸案”相關公職人員瀆職犯罪案進行二審宣判,依法裁定駁回黃炳松、楊學文等9名上訴人的上訴,全案維持原判。2019年12月30日,湖南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楊軍、黃炳松、楊學文等10名被告人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對被告人楊軍、黃炳松以徇私枉法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對被告人鄧水生以徇私枉法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對被告人劉洪波、陳守鈿、曹日銓、陳領、楊榮安以徇私枉法罪分別判處十三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對被告人楊學文、蔣愛國以玩忽職守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七年。
導讀案例介紹;4月3日,湖南省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采用遠程視頻宣判方式對新晃“操場埋尸案”相關公職人員瀆職犯罪案進行二審宣判,依法裁定駁回黃炳松、楊學文等9名上訴人的上訴,全案維持原判。2019年12月30日,湖南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楊軍、黃炳松、楊學文等10名被告人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對被告人楊軍、黃炳松以徇私枉法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對被告人鄧水生以徇私枉法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對被告人劉洪波、陳守鈿、曹日銓、陳領、楊榮安以徇私枉法罪分別判處十三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對被告人楊學文、蔣愛國以玩忽職守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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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其只構成徇私枉法罪。黃炳松,時任新晃一中黨總支書記,在得知杜少平殺害鄧世平并埋尸于操場后,伙同楊軍等人幫助杜少平逃避法律追究,涉嫌徇私枉法罪。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2019年12月30日,黃炳松以徇私枉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案例介紹4月3日,湖南省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采用遠程視頻宣判方式對新晃“操場埋尸案”相關公職人員瀆職犯罪案進行二審宣判,依法裁定駁回黃炳松、楊學文等9名上訴人的上訴,全案維持原判。2019年12月30日,湖南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楊軍、黃炳松、楊學文等10名被告人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對被告人楊軍、黃炳松以徇私枉法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對被告人鄧水生以徇私枉法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對被告人劉洪波、陳守鈿、曹日銓、陳領、楊榮安以徇私枉法罪分別判處十三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對被告人楊學文、蔣愛國以玩忽職守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七年。一審宣判后,黃炳松、楊學文等9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訴。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經二審審理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據此,依法作出上述裁定。本案中定罪量刑的依據是什么?本案中楊軍、黃炳松明知杜少平是殺害鄧世平的兇手,相互勾結,共同故意包庇;鄧水生、劉洪波、曹日銓、陳守鈿、陳領等人明知杜少平有殺害鄧世平的重大犯罪嫌疑,在辦案過程中故意包庇,構成徇私枉法罪,所受刑罰也重得多;楊學文、蔣愛國在辦案過程中接受黃炳松及他人安排的請吃后,玩忽職守,不認真落實上級要求,輕信鄧水生、劉洪波等人的匯報,同意將鄧世平被害案以失蹤案處理,導致該案長期未被刑事立案偵查,但是并不確定杜少平具有殺害鄧世平的嫌疑,并沒有故意包庇,因此構成玩忽職守罪。原校長黃炳松不是司法人員為什么會構成徇私枉法罪?徇私枉法罪的主體僅為司法工作人員,而黃炳松時任湖南懷化新晃一中校長,并非司法人員,為何也能構成徇私枉法罪?因為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關于非司法工作人員是否可以構成徇私枉法罪共犯問題的答復》: “非司法工作人員與司法工作人員勾結,共同實施徇私枉法行為,構成犯罪的,應當以徇私枉法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責任。”因此,楊軍、黃炳松明知杜少平是殺害鄧世平的兇手,相互勾結,共同故意包庇,構成徇私枉法罪的共犯。徇私枉法罪與玩忽職守罪有何區別? 客體的區別。雖然都是針對公務人員的瀆職行為的刑法規定,但徇私枉法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司法機關的正?;顒?;而玩忽職守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顒印V黧w上的區別。構成玩忽職守罪的主體是廣義上的公務人員;而徇私枉法罪僅適用于國家司法工作人員,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員中從事偵查、檢察、審判工作的人員;主觀方面的區別。徇私枉法罪要求行為人主觀上為故意,過失不構成犯罪;而玩忽職守罪則相反,主觀方面由過失構成,故意不構成此罪,也就是說,行為人對于其行為所造成重大損失結果,在主觀上并不是出于故意而是由于過失造成的??陀^方面的區別。徇私枉法罪的客觀表現在追訴過程中通常表現為徇私或徇情而故意對明知是無罪的人使他受追訴或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玩忽職守的客觀表現形式為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者不認真履行職責,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規定了玩忽職守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p>
黃炳松為什么只判十五年
案例介紹;4月3日,湖南省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采用遠程視頻宣判方式對新晃“操場埋尸案”相關公職人員瀆職犯罪案進行二審宣判,依法裁定駁回黃炳松、楊學文等9名上訴人的上訴,全案維持原判。2019年12月30日,湖南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楊軍、黃炳松、楊學文等10名被告人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對被告人楊軍、黃炳松以徇私枉法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對被告人鄧水生以徇私枉法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對被告人劉洪波、陳守鈿、曹日銓、陳領、楊榮安以徇私枉法罪分別判處十三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對被告人楊學文、蔣愛國以玩忽職守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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