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時孩子的撫養費計算標準是:父母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主要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撫養費的具體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撫養費是父母或其他對未成年人負有撫養義務的人,為未成年人承擔的生活教育等費用,我國法律上的撫養費,是指當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支付給未成年人的。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可以嗎?既然父母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是可以的,并且是有條件的,那么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的條件到底是什么呢?從法律角度來說,不給撫養費其實就是免除支付撫養費。至于如何免除撫養費,其實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夫妻協商解決支付孩子撫養費是夫妻雙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給撫養費,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撫養費,這樣才能讓孩子的成長條件保持不變。只要夫妻雙方愿意,也就是說,只要夫妻一方對方不給、自己多給,那夫妻就可以協商解決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的問題。(二)向法院起訴解決但是,現實中夫妻常常就不給孩子撫養費難以達成協議,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訴了。那么法院會怎判決呢?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的條件是什么呢?一般來說,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可以分為三種情況:1.給付方由于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經濟來源,確實無力按原協議或判決確定的數額給付,而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又能夠負擔,有撫養能力的。2.給付方因違法犯罪被收監改造或被勞動教養,失去了經濟能力,無力給付的。但恢復人身自由后,有了經濟來源,則仍應按原協議或判決給付。3.直接撫養子女方再婚,繼父或繼母愿意承擔子女撫養費的一部或全部。在這種情況下,負有給付義務的一方所承擔的撫養費數額可以相對減少。但繼父或繼母不愿撫養的,生父或生母的給付數額不能減少。需要提醒的是,不給撫養費免除的是支付撫養費的義務,但沒有免除撫養義務。父母如果有能力撫養子女,就應當積極履行撫養義務。子女撫養費的確定,其實在離婚的時候也是比較重要的一個方面。其中對于沒有獲得孩子撫養權的一方,那么就應該通過支付撫養費的方式來履行自己的撫養義務。當然,考慮到家庭實際情況的不同,那么最終計算出來是撫養費數額也是不一樣的。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二條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二款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