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滾動12個月500萬怎么算
小規模滾動12個月500萬怎么算
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并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簡稱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是指納稅人的年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占全年應稅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小規模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不作為小規模納稅人。除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外,納稅人一經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以后,不得轉為小規模納稅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條例第十一條所稱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為。
導讀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并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簡稱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是指納稅人的年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占全年應稅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小規模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不作為小規模納稅人。除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外,納稅人一經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以后,不得轉為小規模納稅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條例第十一條所稱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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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納稅人連續12個月不超過500萬銷售額是滾動計算的。年應稅銷售額,是指納稅人在連續不超過12個月的經營期內累計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包括免稅銷售額。因此,連續不超過12個月的經營期內不是指會計年度,可跨年度累計。比如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這連續12個月就是一個判斷小規模納稅人年銷售額是否超過500萬的經營期。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并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簡稱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是指納稅人的年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占全年應稅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小規模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不作為小規模納稅人。除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外,納稅人一經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以后,不得轉為小規模納稅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條例第十一條所稱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為:(一)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并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含本數,下同)的;(二)除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以外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本條第一款所稱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是指納稅人的年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占年應稅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第二十九條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其他個人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可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小規模滾動12個月500萬怎么算
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并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簡稱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是指納稅人的年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占全年應稅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小規模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不作為小規模納稅人。除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外,納稅人一經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以后,不得轉為小規模納稅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條例第十一條所稱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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