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是哪天實施的
南寧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是哪天實施的
2018年7月10日,市人大常委會召開《南寧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頒布施行新聞發布會,該《條例》將于2018年8月1日起施行。《條例》對“僵尸車”、停車泊位、城市工程運輸車上路行駛、交通征信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并明確將10種行為納入個人信用記錄管理。手持使用電話騎電驢將處50元罰款 ,針對電動自行車在行車中常見的轉彎無明示、夜間不開燈、以手持方式使用通訊工具,違規改裝、加裝等危害道路安全的行為,以及利用電動自行車從事道路客運經營活動等突出問題,《條例》作出了禁止或限制性規定。
導讀2018年7月10日,市人大常委會召開《南寧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頒布施行新聞發布會,該《條例》將于2018年8月1日起施行。《條例》對“僵尸車”、停車泊位、城市工程運輸車上路行駛、交通征信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并明確將10種行為納入個人信用記錄管理。手持使用電話騎電驢將處50元罰款 ,針對電動自行車在行車中常見的轉彎無明示、夜間不開燈、以手持方式使用通訊工具,違規改裝、加裝等危害道路安全的行為,以及利用電動自行車從事道路客運經營活動等突出問題,《條例》作出了禁止或限制性規定。
南寧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實施時間為2018年8月1日。2018年7月10日,市人大常委會召開《南寧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頒布施行新聞發布會,該《條例》將于2018年8月1日起施行。《條例》對“僵尸車”、停車泊位、城市工程運輸車上路行駛、交通征信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并明確將10種行為納入個人信用記錄管理。手持使用電話騎電驢將處50元罰款 ,針對電動自行車在行車中常見的轉彎無明示、夜間不開燈、以手持方式使用通訊工具,違規改裝、加裝等危害道路安全的行為,以及利用電動自行車從事道路客運經營活動等突出問題,《條例》作出了禁止或限制性規定。例如,明確規定電動自行車在轉彎時,應當開啟轉向燈;沒有轉向燈的,應當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轉彎。在夜間沒有路燈、照明不良或遇有霧、霾、雨等低能見度的情況下行駛時,應當開啟前照燈。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不得安裝車傘、車篷。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機動三輪車不得安裝超過國家規定動力標準的驅動裝置。同時《條例》規定,非機動車未根據信號燈指示行駛,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駕駛人有以手持方式使用通訊工具等行為,將處50元罰款。泥頭車在建成區內時速不得超40公里 泥頭車因經常時速過快而成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條例》明確了在城市、鎮建成區范圍內,運輸渣土、砂石等建筑材料或者建筑垃圾的機動車應當按照有關部門指定的時間、路線通行,行駛時速不得超過40公里。為了更好整治飆車行為,《條例》明確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非機動車不得實施的危害道路安全交通行為,并針對這些行為作出相應法律責任。例如,違反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非機動車不得實施互相追逐、競駛、競技、駕駛表演等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行為的,屬于非機動車的,處200元罰款;屬于機動車的,處2000元罰款;情節惡劣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車輛停放超72小時屬違規近些年,道路停車出現的一個新問題就是,不少泊位被一些長期停放的車輛占用,既不繳費,又難尋車主,俗稱“僵尸車”。但法律并沒有對何謂“僵尸車”進行定義或解釋,停放多久即為“僵尸車”、停放在什么區域屬于“僵尸車”,甚至停放“僵尸車”是否違法等問題,均沒有明確。《條例》把“僵尸車”的整治納入規定當中,明確規定了在道路停車泊位停放的車輛要按時限停放,不得超過限時停車標志、標線標明的時間,沒有時限標志、標線的,連續停放時間不得超過72小時。超過時限停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按違法停車及時處置,這樣就可以使車輛在變成“僵尸車”前予以解決。而在處理程序方面,《條例》規定,交通警察發現機動車違反時限規定時,應當先拍照取證,粘貼車位使用時限提示,并以電話、短信等形式通知機動車所有人在24小時內將機動車駛離。如當事人對交警的認定有異議的,接到通知后可以進行陳述和申辯,這樣就能最大限度地預防了誤判的可能性。如經通知逾期不駛離,或者機動車所有人未按規定提供聯系方式信息導致無法通知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理。部分違法行為將納入個人信用記錄管理 針對交通違法行為的特點,《條例》將10種違法行為納入個人信用記錄管理:(一)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二)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三)由他人替代或者替代他人接受交通違法處罰的;(四)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五)3次以上逾期不履行道路交通違法處罰決定的;(六)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非機動車進行互相追逐、競駛、競技、駕駛表演等危害道路交通安全行為的;(七)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仍繼續駕駛機動車的;(八)駕駛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的;(九)駕駛機動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上道路行駛未懸掛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污損號牌的;(十)違反交通管制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法律依據《南寧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一條 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市、縣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直屬的交通警察大隊負責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劃定區域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具體工作,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鐵路、機場、高速公路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依法實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應當執行本條例。
南寧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是哪天實施的
2018年7月10日,市人大常委會召開《南寧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頒布施行新聞發布會,該《條例》將于2018年8月1日起施行。《條例》對“僵尸車”、停車泊位、城市工程運輸車上路行駛、交通征信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并明確將10種行為納入個人信用記錄管理。手持使用電話騎電驢將處50元罰款 ,針對電動自行車在行車中常見的轉彎無明示、夜間不開燈、以手持方式使用通訊工具,違規改裝、加裝等危害道路安全的行為,以及利用電動自行車從事道路客運經營活動等突出問題,《條例》作出了禁止或限制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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