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婚去民政局領證需要材料
軍婚去民政局領證需要材料
1、結婚登記當事人提供的證件原件,必須是合法、完整、真實、可靠。2、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合影照片三張。3、戶口薄。4、居民身份證。5、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6、軍人的結婚登記,軍人證件和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軍人(含雙軍人)結婚的程序如下:1.個人申請:個人提前一個月向所在單位黨支部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查同意后,填寫《申請結婚報告表》。符合特殊情況不到晚婚年齡申請結婚的,要在申請報告表中說明申請理由。2.醫學檢查:申請雙方到軍隊或地方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婚前醫學檢查,接受婚前教育和優生優育指導。軍隊體系醫療機構不具備婚前醫學檢查條件的,軍隊人員可就近到地方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進行婚前醫學檢查,所需費用由軍隊人員所在單位衛生部門報銷。
導讀1、結婚登記當事人提供的證件原件,必須是合法、完整、真實、可靠。2、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合影照片三張。3、戶口薄。4、居民身份證。5、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6、軍人的結婚登記,軍人證件和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軍人(含雙軍人)結婚的程序如下:1.個人申請:個人提前一個月向所在單位黨支部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查同意后,填寫《申請結婚報告表》。符合特殊情況不到晚婚年齡申請結婚的,要在申請報告表中說明申請理由。2.醫學檢查:申請雙方到軍隊或地方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婚前醫學檢查,接受婚前教育和優生優育指導。軍隊體系醫療機構不具備婚前醫學檢查條件的,軍隊人員可就近到地方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進行婚前醫學檢查,所需費用由軍隊人員所在單位衛生部門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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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材料:1、結婚登記當事人提供的證件原件,必須是合法、完整、真實、可靠;2、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合影照片三張3、戶口薄;4、居民身份證;5、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6、軍人的結婚登記,軍人證件和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軍人(含雙軍人)結婚的程序如下:1.個人申請:個人提前一個月向所在單位黨支部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查同意后,填寫《申請結婚報告表》。符合特殊情況不到晚婚年齡申請結婚的,要在申請報告表中說明申請理由。2.醫學檢查:申請雙方到軍隊或地方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婚前醫學檢查,接受婚前教育和優生優育指導。軍隊體系醫療機構不具備婚前醫學檢查條件的,軍隊人員可就近到地方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進行婚前醫學檢查,所需費用由軍隊人員所在單位衛生部門報銷。3.配合函調:符合結婚條件的干部、士官配合組織部門向愛人所在單位進行函調,了解對方的政治表現、社會關系和婚育基本情況。4.辦理登記:待回函、經政治機關審批并出具《婚姻登記證明》后,申請人雙方到男(或女)方單位或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確定夫妻關系。5.報告建檔:領取《結婚證》后,申請人向所在單位黨支部報告,由黨支部通知計劃生育領導小組辦公室建立《育齡夫婦計劃生育檔案》,將《申請結婚報告表》、體格檢查表歸入個人檔案,同時進行計劃生育責任承包登記。登記程序,出示證件→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審查、頒發《結婚證》。辦理時限和辦事結果,證件齊全、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當場辦理。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退回有關證件,并書面告知理由。注意事項1、現役軍人在處理婚姻關系上,應當模范遵守《婚姻法》,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未婚同居,不得發生婚外性關系。2、軍隊提倡和鼓勵晚婚。男軍人25周歲、女軍人23周歲以上初婚的為晚婚。3、現役軍人應當慎重地選擇戀愛對象,軍官和文職干部確定戀愛關系后,應當主動向所在單位黨組織報告,由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對其戀愛對象進行政治審查。4、現役軍人的配偶,應當是政治可靠、思想進步、品行端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5、現役軍人申請結婚由部隊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負責審批。營職、專業技術10級以下軍官和職級相當的文職干部、士官、軍隊正式職工申請結婚的,由團級單位政治機關審批。現役軍人結婚必須提前1個月向所在單位黨組織或政治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查同意后,填寫《申請結婚報告表》作為歸檔材料;由政治機關出具《婚姻狀況證明》,作為登記結婚的依據。6、義務兵一律不準在部隊內部或駐地找對象,服現役期內不得結婚;士官原則上不得在部隊駐地或本部隊內部找對象結婚;軍隊院校生長干部學員,在校學習期間不得結婚。值得注意的是,士官不得在部隊駐地或本部隊內部找對象結婚,是原則上要求。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軍婚去民政局領證需要材料
1、結婚登記當事人提供的證件原件,必須是合法、完整、真實、可靠。2、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合影照片三張。3、戶口薄。4、居民身份證。5、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6、軍人的結婚登記,軍人證件和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軍人(含雙軍人)結婚的程序如下:1.個人申請:個人提前一個月向所在單位黨支部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查同意后,填寫《申請結婚報告表》。符合特殊情況不到晚婚年齡申請結婚的,要在申請報告表中說明申請理由。2.醫學檢查:申請雙方到軍隊或地方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婚前醫學檢查,接受婚前教育和優生優育指導。軍隊體系醫療機構不具備婚前醫學檢查條件的,軍隊人員可就近到地方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進行婚前醫學檢查,所需費用由軍隊人員所在單位衛生部門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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