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兵銷戶怎樣辦理臨時身份證
當兵銷戶怎樣辦理臨時身份證
當事人在現役期間,身份證遺失的,可以參照如下辦理補領手續。1,應帶上本人過期的身份證原件,填寫《現役軍人、人民武裝警察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2,由本人所在團級以上單位向本人長期固定住址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代為申請辦理該項。軍人身份證辦理流程如下:一、銷戶。從軍人入伍之日起,其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應當憑入伍通知書,注銷該軍人常住戶口、收繳戶口簿。二、編號。部隊人員居民身份證號碼應由原籍或部隊駐地的公安機關,編號需經軍人所在部隊政工部門,發公函至其原籍或駐地縣級公安機關,公函內容包括一式三份的《軍人公民身份號碼登記表》。收函單位根據表格內容(含軍人基本信息及照片、部隊審核意見等),查詢核實當事人入伍前戶籍資料,編制軍人公民身份號碼。其程序如下:
導讀當事人在現役期間,身份證遺失的,可以參照如下辦理補領手續。1,應帶上本人過期的身份證原件,填寫《現役軍人、人民武裝警察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2,由本人所在團級以上單位向本人長期固定住址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代為申請辦理該項。軍人身份證辦理流程如下:一、銷戶。從軍人入伍之日起,其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應當憑入伍通知書,注銷該軍人常住戶口、收繳戶口簿。二、編號。部隊人員居民身份證號碼應由原籍或部隊駐地的公安機關,編號需經軍人所在部隊政工部門,發公函至其原籍或駐地縣級公安機關,公函內容包括一式三份的《軍人公民身份號碼登記表》。收函單位根據表格內容(含軍人基本信息及照片、部隊審核意見等),查詢核實當事人入伍前戶籍資料,編制軍人公民身份號碼。其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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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本人填寫《現役軍人、人民武裝警察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報所在部隊團以上單位。團以上單位根據軍人檔案記載內容和公安機關編制的公民身份號碼,統一組織個人文字信息和人像信息的采集、錄入、審核,并向駐地縣級公安機關代為申請。當事人在現役期間,身份證遺失的,可以參照如下辦理補領手續: 1,應帶上本人過期的身份證原件,填寫《現役軍人、人民武裝警察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2,由本人所在團級以上單位向本人長期固定住址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代為申請辦理該項。軍人身份證辦理流程如下:一、銷戶。從軍人入伍之日起,其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應當憑入伍通知書,注銷該軍人常住戶口、收繳戶口簿。二、編號。部隊人員居民身份證號碼應由原籍或部隊駐地的公安機關,編號需經軍人所在部隊政工部門,發公函至其原籍或駐地縣級公安機關,公函內容包括一式三份的《軍人公民身份號碼登記表》。收函單位根據表格內容(含軍人基本信息及照片、部隊審核意見等),查詢核實當事人入伍前戶籍資料,編制軍人公民身份號碼。其程序如下:①核查軍人常住戶口有沒有注銷,如沒有注銷,收函單位通知其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對當事人戶口注銷;②當事人戶口確認被注銷后,收函單位根據其戶口登記、居民身份證登記歷史記錄,為其編制軍人公民身份號碼;③收函單位對已編好的軍人公民身份號碼,在全國范圍內進行聯網核查,如果重號,則重新編號、重新核查;不重號時,確認該號碼為當事人的公民身份號碼;④收函單位根據核查結果,填寫當事人公民身份號碼編碼信息、審核意見,回函至其所在部隊政工部門。法律依據《現役軍人和人民武裝警察居民身份證申領發放辦法》第五條現役軍人、人民武裝警察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現役軍人、人民武裝警察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由本人所在團級以上單位向本人長期固定住址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代為申請。第六條現役軍人、人民武裝警察居民身份證由本人長期固定住址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第七條現役軍人、人民武裝警察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辦理。
當兵銷戶怎樣辦理臨時身份證
當事人在現役期間,身份證遺失的,可以參照如下辦理補領手續。1,應帶上本人過期的身份證原件,填寫《現役軍人、人民武裝警察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2,由本人所在團級以上單位向本人長期固定住址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代為申請辦理該項。軍人身份證辦理流程如下:一、銷戶。從軍人入伍之日起,其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應當憑入伍通知書,注銷該軍人常住戶口、收繳戶口簿。二、編號。部隊人員居民身份證號碼應由原籍或部隊駐地的公安機關,編號需經軍人所在部隊政工部門,發公函至其原籍或駐地縣級公安機關,公函內容包括一式三份的《軍人公民身份號碼登記表》。收函單位根據表格內容(含軍人基本信息及照片、部隊審核意見等),查詢核實當事人入伍前戶籍資料,編制軍人公民身份號碼。其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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