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銀行卡可以綁定子女的微信嗎
父母的銀行卡可以綁定子女的微信嗎
微信不支持綁定親人的銀行卡”,但支持綁定“親屬卡”。銀行卡一般由擁有資質的銀行發放,只有用戶本人才可以使用或與本人實名注冊的賬號綁定使用,不允許其他用戶隨意使用和綁定,哪怕是自己的直系親屬也不行,而微信與“綁定他人銀行卡”有關的功能是“親屬卡”,但需要由發起人發起邀請才可以,接受方或使用者無權主動綁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二十四條 網絡運營者為用戶辦理網絡接入、域名注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應當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網絡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國家實施網絡可信身份戰略,支持研究開發安全、方便的電子身份認證技術,推動不同電子身份認證之間的互認。
導讀微信不支持綁定親人的銀行卡”,但支持綁定“親屬卡”。銀行卡一般由擁有資質的銀行發放,只有用戶本人才可以使用或與本人實名注冊的賬號綁定使用,不允許其他用戶隨意使用和綁定,哪怕是自己的直系親屬也不行,而微信與“綁定他人銀行卡”有關的功能是“親屬卡”,但需要由發起人發起邀請才可以,接受方或使用者無權主動綁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二十四條 網絡運營者為用戶辦理網絡接入、域名注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應當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網絡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國家實施網絡可信身份戰略,支持研究開發安全、方便的電子身份認證技術,推動不同電子身份認證之間的互認。
父母的銀行卡不可以綁定子女的微信。因為微信綁定的銀行卡的實名信息只能是注冊微信時的實名認證的個人信息,即持有銀行卡的個人信息和注冊微信的實名信息必須是保持一致的。如果想要綁定其他的銀行卡只能更換實名認證信息。微信不支持綁定親人的銀行卡”,但支持綁定“親屬卡”。銀行卡一般由擁有資質的銀行發放,只有用戶本人才可以使用或與本人實名注冊的賬號綁定使用,不允許其他用戶隨意使用和綁定,哪怕是自己的直系親屬也不行,而微信與“綁定他人銀行卡”有關的功能是“親屬卡”,但需要由發起人發起邀請才可以,接受方或使用者無權主動綁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二十四條 網絡運營者為用戶辦理網絡接入、域名注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應當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網絡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國家實施網絡可信身份戰略,支持研究開發安全、方便的電子身份認證技術,推動不同電子身份認證之間的互認第六十一條 網絡運營者違反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未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或者對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用戶提供相關服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并可以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個人存款賬戶實名制規定》第五條 本規定所稱實名,是指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身份證件上使用的姓名。下列身份證件為實名證件:(一)居住在境內的中國公民,為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居民身份證;(二)居住在境內的16周歲以下的中國公民,為戶口簿;(三)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人,為軍人身份證件;中國人民武裝警察,為武裝警察身份證件;(四)香港、澳門居民,為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為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證件;(五)外國公民,為護照。前款未作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六條 個人在金融機構開立個人存款賬戶時,應當出示本人身份證件,使用實名。代理他人在金融機構開立個人存款賬戶的,代理人應當出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件。第七條 在金融機構開立個人存款賬戶的,金融機構應當要求其出示本人身份證件,進行核對,并登記其身份證件上的姓名和號碼。代理他人在金融機構開立個人存款賬戶的,金融機構應當要求其出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件,進行核對,并登記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件上的姓名和號碼。不出示本人身份證件或者不使用本人身份證件上的姓名的,金融機構不得為其開立個人存款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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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不支持綁定親人的銀行卡”,但支持綁定“親屬卡”。銀行卡一般由擁有資質的銀行發放,只有用戶本人才可以使用或與本人實名注冊的賬號綁定使用,不允許其他用戶隨意使用和綁定,哪怕是自己的直系親屬也不行,而微信與“綁定他人銀行卡”有關的功能是“親屬卡”,但需要由發起人發起邀請才可以,接受方或使用者無權主動綁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二十四條 網絡運營者為用戶辦理網絡接入、域名注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應當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網絡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國家實施網絡可信身份戰略,支持研究開發安全、方便的電子身份認證技術,推動不同電子身份認證之間的互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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