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稅收優惠新政策
高新稅收優惠新政策
2、虧損結轉年限延長至10年。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其具備資格年度之前5個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準予結轉以后年度彌補,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享受條件。1.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的居民企業。2.高新技術企業要經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同本級財政、稅務部門組成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的認定。3.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導讀2、虧損結轉年限延長至10年。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其具備資格年度之前5個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準予結轉以后年度彌補,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享受條件。1.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的居民企業。2.高新技術企業要經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同本級財政、稅務部門組成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的認定。3.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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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2、虧損結轉年限延長至10年。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其具備資格年度之前5個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準予結轉以后年度彌補,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享受條件:1.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的居民企業。2.高新技術企業要經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同本級財政、稅務部門組成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的認定。3.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2)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3)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4)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5)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相應要求。(6)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7)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8)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虧損結轉年限延長至10年享受條件:1.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為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的法人企業。2.從事《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試行)》中的一種或多種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采用先進技術或具備較強的研發能力,其中服務貿易類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須滿足的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領域范圍按照《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領域范圍(服務貿易類)》執行。3.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員工占企業職工總數的50%以上。4.從事《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試行)》中的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50%以上,其中服務貿易類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從事《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領域范圍(服務貿易類)》中的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50%以上。5.從事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業當年總收入的35%。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所稱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是指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一)產品(服務)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二)研究開發費用占銷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規定比例;(三)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規定比例;(四)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規定比例;(五)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規定的其他條件。《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由國務院科技、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商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準后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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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虧損結轉年限延長至10年。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其具備資格年度之前5個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準予結轉以后年度彌補,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享受條件。1.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的居民企業。2.高新技術企業要經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同本級財政、稅務部門組成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的認定。3.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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