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三方協議,政審不過
簽了三方協議,政審不過
三方協議書只是三方簽訂的就業意向,不是勞動關系的法律文件,對勞動關系沒有約束力,只有畢業生到單位報到,并與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或形成了事實勞動關系,畢業生才能和用人單位形成正式的勞動關系,如果沒簽勞動合同,或者簽了以后試用期未通過,那也沒有正式形成勞動關系。三方協議并非正式的勞動合同,所以對考生的應屆生身份并不造成影響。但如若考生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就算是畢業當年,在國考報考時,也不算應屆生身份了,也就不能報考定向招考應屆生的職位了。三方協議不同于勞動合同。首先,三方就業協議書是國家教育部統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確三方的基本情況及要求。三方就業協議書制定的依據是國家關于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規和規定,有效期為:自簽約日起至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止的這一段時間。
導讀三方協議書只是三方簽訂的就業意向,不是勞動關系的法律文件,對勞動關系沒有約束力,只有畢業生到單位報到,并與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或形成了事實勞動關系,畢業生才能和用人單位形成正式的勞動關系,如果沒簽勞動合同,或者簽了以后試用期未通過,那也沒有正式形成勞動關系。三方協議并非正式的勞動合同,所以對考生的應屆生身份并不造成影響。但如若考生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就算是畢業當年,在國考報考時,也不算應屆生身份了,也就不能報考定向招考應屆生的職位了。三方協議不同于勞動合同。首先,三方就業協議書是國家教育部統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確三方的基本情況及要求。三方就業協議書制定的依據是國家關于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規和規定,有效期為:自簽約日起至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止的這一段時間。
不會影響公務員政審。三方協議書只是三方簽訂的就業意向,不是勞動關系的法律文件,對勞動關系沒有約束力,只有畢業生到單位報到,并與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或形成了事實勞動關系,畢業生才能和用人單位形成正式的勞動關系,如果沒簽勞動合同,或者簽了以后試用期未通過,那也沒有正式形成勞動關系。三方協議并非正式的勞動合同,所以對考生的應屆生身份并不造成影響。但如若考生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就算是畢業當年,在國考報考時,也不算應屆生身份了,也就不能報考定向招考應屆生的職位了。三方協議不同于勞動合同。首先,三方就業協議書是國家教育部統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確三方的基本情況及要求。三方就業協議書制定的依據是國家關于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規和規定,有效期為:自簽約日起至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止的這一段時間。其次,就業協議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學校、用人單位、學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關聯但彼此獨立。第三,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時仍然是學生身份,但是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當是勞動者身份。三方協議不會對政審有影響,政審是針對當事人家庭背景進行審核。國家鼓勵應屆畢業生繼續升學、從軍、考公和參加志愿服務的政策導向,任何單位不得阻攔。因為公務員有這種優先錄取權,所以不會理會之前是否簽了三方,所以對政審沒有影響。法律依據:《公務員錄用規定》第十八條 報考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二)年齡為十八周歲以上,三十五周歲以下;(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八)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前款第(二)、(七)項所列條件,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以適當調整。報考行政機關中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復議、行政裁決、法律顧問等職位的,應當取得法律職業資格。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機關不得設置與職位要求無關的報考資格條件。
簽了三方協議,政審不過
三方協議書只是三方簽訂的就業意向,不是勞動關系的法律文件,對勞動關系沒有約束力,只有畢業生到單位報到,并與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或形成了事實勞動關系,畢業生才能和用人單位形成正式的勞動關系,如果沒簽勞動合同,或者簽了以后試用期未通過,那也沒有正式形成勞動關系。三方協議并非正式的勞動合同,所以對考生的應屆生身份并不造成影響。但如若考生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就算是畢業當年,在國考報考時,也不算應屆生身份了,也就不能報考定向招考應屆生的職位了。三方協議不同于勞動合同。首先,三方就業協議書是國家教育部統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確三方的基本情況及要求。三方就業協議書制定的依據是國家關于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規和規定,有效期為:自簽約日起至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止的這一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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