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影響力犯罪四要件
利用影響力犯罪四要件
以受賄罪為例,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四要件是。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客體就是該罪所侵犯的社會關系。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主體雖然不是國家工作人員,但其與國家工作人員有著特殊關系,實質上是變相或間接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便利,其所侵犯的客體與受賄罪所侵犯的客體存在著相似性。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關系密切人通過該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托人財物的行為。
導讀以受賄罪為例,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四要件是。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客體就是該罪所侵犯的社會關系。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主體雖然不是國家工作人員,但其與國家工作人員有著特殊關系,實質上是變相或間接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便利,其所侵犯的客體與受賄罪所侵犯的客體存在著相似性。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關系密切人通過該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托人財物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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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國刑法傳統的犯罪構成四要件理論來劃分,利用影響力犯罪四要件是:客體上侵犯了有關社會關系的合法權益、客觀上表現為利用影響力實施犯罪的行為、主體為達到刑事責任年齡的一般公民、主觀上表現為故意實施的犯罪行為等。以受賄罪為例,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四要件是: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客體就是該罪所侵犯的社會關系。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主體雖然不是國家工作人員,但其與國家工作人員有著特殊關系,實質上是變相或間接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便利,其所侵犯的客體與受賄罪所侵犯的客體存在著相似性。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關系密切人通過該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托人財物的行為;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一是關系密切人通過該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托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請托人財物,數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或是關系密切人,利用該國家工作人員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托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請托人財物,數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二是離職的國家工作人員或其關系密切人,利用該離職的國家工作人員原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托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請托人財物,數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國家工作人員關系密切的人;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該國家工作人員關系密切的人,及離職的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近親屬以及其他與其關系密切的人。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為故意。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主觀方面為直接故意,表現為該行為人認識到自己是某國家工作人員的關系密切人,與該國家工作人員有著特殊的關系,足以讓第三人相信其能夠利用該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或該國家工作人員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即認識到其是在以某種方式利用者該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便利,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并且希望請托人能夠給付財物或自己會主動向請托人索賄。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條之一第一款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該國家工作人員關系密切的人,通過該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或者利用該國家工作人員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托人財物或者收受請托人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利用影響力犯罪四要件
以受賄罪為例,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四要件是。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客體就是該罪所侵犯的社會關系。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主體雖然不是國家工作人員,但其與國家工作人員有著特殊關系,實質上是變相或間接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便利,其所侵犯的客體與受賄罪所侵犯的客體存在著相似性。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關系密切人通過該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托人財物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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