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營業執照吊銷和注銷的區別
公司營業執照吊銷和注銷的區別
二者的區別表現在。1、表現形態不同。企業注銷是企業提交相關材料、有關文件、證件自行向登記機主管機關申請終止市場經濟活動和民事關系的登記行為,是企業登記管理中的專有名詞。而吊銷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機關對企業違法行為依其行政職權作出的一種行政處罰,是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兩者不應混為一談。2、執法程序不同。企業注銷是企業通過申請,由登記主管機關按照受理、審查、核準、歸檔等一套登記程序來實現終止。而吊銷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違法事實、通過立案、調查取證、案件審核、舉行聽證、送達處罰決定書、公告、歸檔等執法程序剝奪企業經營行為的能力。3、行為結果不同。企業注銷標志著該企業完結債權、債務清理,或民事關系引起的民事訴訟已有了明確的了斷,企業實現了真正意義上消亡。
導讀二者的區別表現在。1、表現形態不同。企業注銷是企業提交相關材料、有關文件、證件自行向登記機主管機關申請終止市場經濟活動和民事關系的登記行為,是企業登記管理中的專有名詞。而吊銷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機關對企業違法行為依其行政職權作出的一種行政處罰,是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兩者不應混為一談。2、執法程序不同。企業注銷是企業通過申請,由登記主管機關按照受理、審查、核準、歸檔等一套登記程序來實現終止。而吊銷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違法事實、通過立案、調查取證、案件審核、舉行聽證、送達處罰決定書、公告、歸檔等執法程序剝奪企業經營行為的能力。3、行為結果不同。企業注銷標志著該企業完結債權、債務清理,或民事關系引起的民事訴訟已有了明確的了斷,企業實現了真正意義上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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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銷,是在發生需要辦理注銷登記的事項發生時,企業到工商局進行的一種正常登記手續。而吊銷營業執照則是由于企業違反法律的規定,工商局對其進行的一種懲罰措施;吊銷營業執照后,仍要求企業履行注銷手續。二者的區別表現在:1、表現形態不同。企業注銷是企業提交相關材料、有關文件、證件自行向登記機主管機關申請終止市場經濟活動和民事關系的登記行為,是企業登記管理中的專有名詞。而吊銷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機關對企業違法行為依其行政職權作出的一種行政處罰,是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兩者不應混為一談。2、執法程序不同。企業注銷是企業通過申請,由登記主管機關按照受理、審查、核準、歸檔等一套登記程序來實現終止。而吊銷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違法事實、通過立案、調查取證、案件審核、舉行聽證、送達處罰決定書、公告、歸檔等執法程序剝奪企業經營行為的能力。3、行為結果不同。企業注銷標志著該企業完結債權、債務清理,或民事關系引起的民事訴訟已有了明確的了斷,企業實現了真正意義上消亡。而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標致著該企業由于違法而被強制剝奪經營資格,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完畢后辦理注銷登記。在吊銷后注銷前,企業依然存在,承擔相應的債權債務。不過不得開展經營業務,只可以以自己的名義進行清算和訴訟活動。三、擴展資料: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據國家工商行政法規對違法的企業法人作出的一種行政處罰。企業法人被吊銷營業執照后,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清算程序結束并辦理工商注銷登記后,該企業法人才歸于消滅。因此,企業法人被吊銷營業執照后至被注銷登記前,該企業法人仍應視為存續,可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訴訟活動。如果該企業法人組成人員下落不明,無法通知參加訴訟,債權人以被吊銷營業執照企業的開辦單位為被告起訴的,人民法院也應予以準許。該開辦單位對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法人,如果不存在投資不足或者轉移資產逃避債務情形的,僅應作為企業清算人參加訴訟,承擔清算責任。營業執照被吊銷對法人有什么影響公司被吊銷法人三年內不能成立新公司,不能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等。1、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對于不依法正常注銷的,第三年不年檢會被視為自動吊銷。2、公司被吊銷后法人受到的限制:(1)工商黑名單限制三年,法定代表人三年內不能成立新公司,不能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2)稅務方面會限制終身,稅務不僅僅限制法人和負責人,還包括股東、監事、財務負責人等高級管理人員,其名下其他公司不能正常報稅,不能參與國有企業招投標。(3)企業法人不能上社保,不能貸款和移民。(4)限制高消費,不能坐飛機和高鐵,其子女不能出國留學。3、法定代表人等信息會被傳輸到全國工商系統黑牌企業數據庫,實現全國范圍內監管,同步在全國金融征信系統中納入不良記錄。4、被吊銷營業執照3年內,企業的名稱不能再重新使用。5、銀行個人信用記錄不良將保持七年,而且要被罰款;個人信用記錄不良將進入征信系統。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解散。
公司營業執照吊銷和注銷的區別
二者的區別表現在。1、表現形態不同。企業注銷是企業提交相關材料、有關文件、證件自行向登記機主管機關申請終止市場經濟活動和民事關系的登記行為,是企業登記管理中的專有名詞。而吊銷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機關對企業違法行為依其行政職權作出的一種行政處罰,是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兩者不應混為一談。2、執法程序不同。企業注銷是企業通過申請,由登記主管機關按照受理、審查、核準、歸檔等一套登記程序來實現終止。而吊銷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違法事實、通過立案、調查取證、案件審核、舉行聽證、送達處罰決定書、公告、歸檔等執法程序剝奪企業經營行為的能力。3、行為結果不同。企業注銷標志著該企業完結債權、債務清理,或民事關系引起的民事訴訟已有了明確的了斷,企業實現了真正意義上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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