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生斌的案子會重審嗎
林生斌的案子會重審嗎
所有這些官方當時已經調查的清清楚楚了,僅靠這些證據根本無法扳倒林生斌。想扳倒林生斌必須找到新證據。想給林生斌立案,必須得有新證據出現,但是“杭州保姆縱火案”已過去四年。所有的物證都已經不在了,正因為各種原因,證人也不大可能出來做證。再加上重審,就意味著推翻之前的審判,所以當年的縱火案基本上不可能重審。法院申請重申的條件;(一)申請再審的主體必須合法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有權提出申請再審的是原審中的當事人,即原審中的原告、被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和判決其承擔義務的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以及上訴人和被上訴人。此外,司法解釋納入了案外人申請再審的情形:案外人對原判決、裁定、調解書確定的執行標的物主張權利,且無法提起新的訴訟解決爭議的,也可以申請再審。
導讀所有這些官方當時已經調查的清清楚楚了,僅靠這些證據根本無法扳倒林生斌。想扳倒林生斌必須找到新證據。想給林生斌立案,必須得有新證據出現,但是“杭州保姆縱火案”已過去四年。所有的物證都已經不在了,正因為各種原因,證人也不大可能出來做證。再加上重審,就意味著推翻之前的審判,所以當年的縱火案基本上不可能重審。法院申請重申的條件;(一)申請再審的主體必須合法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有權提出申請再審的是原審中的當事人,即原審中的原告、被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和判決其承擔義務的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以及上訴人和被上訴人。此外,司法解釋納入了案外人申請再審的情形:案外人對原判決、裁定、調解書確定的執行標的物主張權利,且無法提起新的訴訟解決爭議的,也可以申請再審。
林生斌的案子重申可能性很低,到目前為止,輿論已經從深扒林生斌與現任的感情線,到質問林生斌的賠償金分配、基金會建立、善款三個關鍵問題。再到網絡上傳出很多所謂的疑似謀害證據,但是沒有一個是實錘的。而且,其中三個關鍵問題也似乎被推翻。當然,像網友所說的疑似證據,有讓人覺得不對勁的三個消防員。還有求救錄音中摻雜的聲音,以及黑板上那些奇奇怪怪的巧合數字。所有這些官方當時已經調查的清清楚楚了,僅靠這些證據根本無法扳倒林生斌。想扳倒林生斌必須找到新證據想給林生斌立案,必須得有新證據出現,但是“杭州保姆縱火案”已過去四年。所有的物證都已經不在了,正因為各種原因,證人也不大可能出來做證。再加上重審,就意味著推翻之前的審判,所以當年的縱火案基本上不可能重審。法院申請重申的條件(一)申請再審的主體必須合法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有權提出申請再審的是原審中的當事人,即原審中的原告、被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和判決其承擔義務的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以及上訴人和被上訴人。此外,司法解釋納入了案外人申請再審的情形:案外人對原判決、裁定、調解書確定的執行標的物主張權利,且無法提起新的訴訟解決爭議的,也可以申請再審。(二)申請再審的對象是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書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可以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書申請再審。可以申請再審的判決,包括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作為一審法院作出的依法可以上訴,但當事人在法定期間內未提起上訴的判決,第二審人民法院作出的終審判決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審判決。可以申請再審的裁定包括各級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和駁回起訴的裁定,以及第二審人民法院作出的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的裁定。可以申請再審的調解書包括一審法院和二審法院在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的基礎上制作的調解書。(三)申請再審必須符合法定的事實和理由當事人對人民法院裁判已經生效的案件申請再審,必須具備應當再審的法定事實和理由。2012年修改的民事訴訟法將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事由與人民檢察院提起抗訴的事由進行了統一處理,使二者完全一致。而對于生效的調解書,當事人申請再審的理由為調解違反自愿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如果當事人能夠提出證據證明上述事由,也可以申請再審,經人民法院審查屬實的,應當裁定再審。(四)申請再審必須在法定期限內提出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6個月內提出,該期間不適用中止、中斷和延長的規定。但對于因以下事由申請再審的,再審申請期間為知道或應當知道相應情形之日起6個月:(1)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2)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3)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4)審判人員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同理,前述案外人申請再審的時限也應當相應縮減為:在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后6個月內,或者自知道或應當知道利益被損害之日起6個月內。當事人對調解書申請再審的時間,民事訴訟法未直接作出規定。但從立法的總體精神看,對調解書申請再審的時間與對判決、裁定申請再審的時間應是一致的。2012年修改的民事訴訟法大幅縮短了再審申請期間,一方面是吸收大陸法系國家的經驗,與法治發達國保持一致;另一方面也再次體現全國人大適度限制再審,確保司法終局性的立法理念。(五)申請再審須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當事人認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書有錯誤,原則上應當向原審人民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于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當事人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六)申請再審應當提交必要的材料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應當提交再審申請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身份證明及相關證據材料,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供申請書副本。申請材料不符合法定要求時,或有人身攻擊等內容時,人民法院應當要求再審申請人予以補正。人民法院還可以根據需要,要求申請人補充有關材料。為保證對方當事人的訴訟權利,人民法院在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5日內應將再審申請書副本發送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副本之日起15日內提交書面意見;不提交書面意見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查。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不服第一審判決的上訴、抗訴案件,經過審理后,應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一)原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的,應當裁定駁回上訴或者抗訴,維持原判;(二)原判決認定事實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不當的,應當改判;(三)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實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原審人民法院對于依照前款第三項規定發回重新審判的案件作出判決后,被告人提出上訴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或者裁定,不得再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第二百五十三條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申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重新審判:(一)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二)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依法應當予以排除,或者證明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的;(三)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四)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五)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的時候,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林生斌的案子會重審嗎
所有這些官方當時已經調查的清清楚楚了,僅靠這些證據根本無法扳倒林生斌。想扳倒林生斌必須找到新證據。想給林生斌立案,必須得有新證據出現,但是“杭州保姆縱火案”已過去四年。所有的物證都已經不在了,正因為各種原因,證人也不大可能出來做證。再加上重審,就意味著推翻之前的審判,所以當年的縱火案基本上不可能重審。法院申請重申的條件;(一)申請再審的主體必須合法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有權提出申請再審的是原審中的當事人,即原審中的原告、被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和判決其承擔義務的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以及上訴人和被上訴人。此外,司法解釋納入了案外人申請再審的情形:案外人對原判決、裁定、調解書確定的執行標的物主張權利,且無法提起新的訴訟解決爭議的,也可以申請再審。
為你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