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處分決定自什么起生效
政務處分決定自什么起生效
公職人員,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規定的人員。監察機關對下列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監察:中國共產黨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和工商業聯合會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國有企業管理人員;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導讀公職人員,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規定的人員。監察機關對下列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監察:中國共產黨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和工商業聯合會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國有企業管理人員;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政務處分決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務處分期自政務處分決定生效之日起計算。政務處分法適用于監察機關對違法的公職人員給予政務處分的活動。公職人員,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規定的人員。監察機關對下列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監察:中國共產黨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和工商業聯合會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國有企業管理人員;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給予公職人員政務處分,堅持黨管干部原則,集體討論決定,堅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給予的政務處分與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危害程度相當,堅持懲戒與教育相結合,寬嚴相濟。政務處分的種類分為六類,分別是: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它們的處分期限分別為:警告,六個月;記過,是十二個月;記大過,是十八個月;降級、撤職,是二十四個月。政務處分決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務處分期自政務處分決定生效之日起計算。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 第八條 政務處分的期間為:(一)警告,六個月;(二)記過,十二個月;(三)記大過,十八個月;(四)降級、撤職,二十四個月。政務處分決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務處分期自政務處分決定生效之日起計算。
政務處分決定自什么起生效
公職人員,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規定的人員。監察機關對下列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監察:中國共產黨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和工商業聯合會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國有企業管理人員;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為你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