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區別
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區別
1、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則是雙方明確約定了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2、在固定期限合同下,當用人單位不想要留用某個員工的時候,可以在勞動合同期滿時不再續簽勞動合同,只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是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下,要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必須要有法定的理由。如果有法定的理由就僅只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是如果沒有法定理由,那么就需要支付賠償金了。3、在企業進行經濟性裁員的時候,應當優先留用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
導讀1、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則是雙方明確約定了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2、在固定期限合同下,當用人單位不想要留用某個員工的時候,可以在勞動合同期滿時不再續簽勞動合同,只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是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下,要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必須要有法定的理由。如果有法定的理由就僅只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是如果沒有法定理由,那么就需要支付賠償金了。3、在企業進行經濟性裁員的時候,應當優先留用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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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區別如下:1、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則是雙方明確約定了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2、在固定期限合同下,當用人單位不想要留用某個員工的時候,可以在勞動合同期滿時不再續簽勞動合同,只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是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下,要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必須要有法定的理由。如果有法定的理由就僅只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是如果沒有法定理由,那么就需要支付賠償金了;3、在企業進行經濟性裁員的時候,應當優先留用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區別是,勞動合同不約定存續期限,這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區別于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顯著特征。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具有很強的穩定性。該勞動合同可以在勞動者的法定勞動年齡范圍內和企業的存在期限內存在,只有符合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特殊情況,勞動合同才解除。、勞動合同不約定存續期限,這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區別于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顯著特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區別
1、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則是雙方明確約定了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2、在固定期限合同下,當用人單位不想要留用某個員工的時候,可以在勞動合同期滿時不再續簽勞動合同,只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是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下,要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必須要有法定的理由。如果有法定的理由就僅只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是如果沒有法定理由,那么就需要支付賠償金了。3、在企業進行經濟性裁員的時候,應當優先留用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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