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送達的法律規定
委托送達的法律規定
條件;委托送達一般是在收件人不住在承辦案件的公安司法機關所在地,而且直接送達有困難的情況下所采用的送達方式。其程序是,委托送達的公安司法機關應當將委托函、送達的訴訟文件及送達回證,寄送受托的公安司法機關。受托的公安司法機關收到委托送達的訴訟文件,應當登記,并在規定期限內送交收件人,然后將送達回證及時寄送委托送達的公安司法機關。受委托的公安司法機關無法送達時,應當將不能送達的原因及時告知委托的公安司法機關,并將訴訟文件及送達回證退回。在程序上,委托法院應當出具委托函,并附需要送達的訴訟文書、法律文書和送達回證。接受委托的法院將有關的訴訟文書、法律文書送交受送達人的,視為委托法院進行了送達,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日期為送達日期。送達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導讀條件;委托送達一般是在收件人不住在承辦案件的公安司法機關所在地,而且直接送達有困難的情況下所采用的送達方式。其程序是,委托送達的公安司法機關應當將委托函、送達的訴訟文件及送達回證,寄送受托的公安司法機關。受托的公安司法機關收到委托送達的訴訟文件,應當登記,并在規定期限內送交收件人,然后將送達回證及時寄送委托送達的公安司法機關。受委托的公安司法機關無法送達時,應當將不能送達的原因及時告知委托的公安司法機關,并將訴訟文件及送達回證退回。在程序上,委托法院應當出具委托函,并附需要送達的訴訟文書、法律文書和送達回證。接受委托的法院將有關的訴訟文書、法律文書送交受送達人的,視為委托法院進行了送達,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日期為送達日期。送達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https://img.51dongshi.com/20250106/wz/18456451052.jpg)
委托送達是指受訴人民法院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時,人民法院可以出具委托函,附送達回證委托外地有關法院代為送達。條件委托送達一般是在收件人不住在承辦案件的公安司法機關所在地,而且直接送達有困難的情況下所采用的送達方式。其程序是,委托送達的公安司法機關應當將委托函、送達的訴訟文件及送達回證,寄送受托的公安司法機關。受托的公安司法機關收到委托送達的訴訟文件,應當登記,并在規定期限內送交收件人,然后將送達回證及時寄送委托送達的公安司法機關。受委托的公安司法機關無法送達時,應當將不能送達的原因及時告知委托的公安司法機關,并將訴訟文件及送達回證退回。在程序上,委托法院應當出具委托函,并附需要送達的訴訟文書、法律文書和送達回證。接受委托的法院將有關的訴訟文書、法律文書送交受送達人的,視為委托法院進行了送達,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日期為送達日期。送達的法律規定有哪些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送達傳票、通知書和其他訴訟文件(包括起訴書、免予起訴書、裁定書和判決書等),應當直接交給應受送達人;應受送達人不在,可以由他的成年家屬或者所在單位的負責人代收。以上稱直接送達。應受送達人或代收人拒絕接受或拒絕簽名、蓋章時,送達人可以依法采用留置送達的方式。即由送達人邀請應受送達人或代收人的鄰居或其他見證人到場,說明情況,把文件留在他的住處,在送達證書上記明拒絕的事由,送達的日期,并由有關人簽名。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試行)》規定的送達方式,共計以下五種:①直接送達。又稱交付送達,是指人民法院派專人將訴訟文書直接交付給受送達人簽收的送達方式。②留置送達,是指受送達人無理拒收訴訟文書時,送達人依法將訴訟文書放置在受送達人的住所并產生送達的法律效力的送達方式。直接送達、留置送達同刑事的送達相同③委托送達。對居住外地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送交訴訟文書,由受訴人民法院委托應受送達人居住地轄區的法院代為送達。對不在中國居住的當事人送交訴訟文書,分別情況,可以委托中國駐該國使、領館代為送達,依協議委托外國法院代為送達,或通過外交途徑送達。④郵寄送達。直接送達和委托送達有困難的,可以郵寄送達。郵寄送達以掛號回執上注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對住在外國的人采取郵寄送達,以該住在國不反對郵寄送達為限。⑤公告送達。應受送達人下落不明,又無代收人,或用其他方式也無法送達的,采取張貼通告、登報或廣播的方式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時起,滿法定期限,即發生送達效力。如宣告失蹤人死亡,自發出尋人公告即發生送達效力,1年后即可依法宣告死亡。3、在中國,經司法機關制作,用以證明業已進行送達行為及其結果的訴訟文書,叫做送達證書,或稱送達回證。送達回證應記載以下事項:①進行送達的司法機關的名稱;②應受送達人或代收人;③應送達的訴訟文書;④送達處所及送達時間;⑤送達方式(包括必要的經過或原因);⑥應受送達人或代收人、受托送達人以及送達人簽名或蓋章。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書送達問題若干規定》第一條 人民法院審理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時,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受送達人送達司法文書,適用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司法文書,是指起訴狀副本、上訴狀副本、反訴狀副本、答辯狀副本、傳票、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支付令、決定書、通知書、證明書、送達回證以及其他司法文書。第三條 作為受送達人的自然人或者企業、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人民法院可以向該自然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送達。第四條 除受送達人在授權委托書中明確表明其訴訟代理人無權代為接收有關司法文書外,其委托的訴訟代理人為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七條第(四)項規定的有權代其接受送達的訴訟代理人,人民法院可以向該訴訟代理人送達。第五條 人民法院向受送達人送達司法文書,可以送達給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設立的代表機構。受送達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有分支機構或者業務代辦人的,經該受送達人授權,人民法院可以向其分支機構或者業務代辦人送達。第六條 人民法院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受送達人送達司法文書時,若該受送達人所在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訂有司法協助協定,可以依照司法協助協定規定的方式送達;若該受送達人所在國是《關于向國外送達民事或商事司法文書和司法外文書公約》的成員國,可以依照該公約規定的方式送達。
委托送達的法律規定
條件;委托送達一般是在收件人不住在承辦案件的公安司法機關所在地,而且直接送達有困難的情況下所采用的送達方式。其程序是,委托送達的公安司法機關應當將委托函、送達的訴訟文件及送達回證,寄送受托的公安司法機關。受托的公安司法機關收到委托送達的訴訟文件,應當登記,并在規定期限內送交收件人,然后將送達回證及時寄送委托送達的公安司法機關。受委托的公安司法機關無法送達時,應當將不能送達的原因及時告知委托的公安司法機關,并將訴訟文件及送達回證退回。在程序上,委托法院應當出具委托函,并附需要送達的訴訟文書、法律文書和送達回證。接受委托的法院將有關的訴訟文書、法律文書送交受送達人的,視為委托法院進行了送達,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日期為送達日期。送達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為你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