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志立案判多少年
潘志立案判多少年
截至2020年6月末,獨山縣政府債務余額135.68億元,三都縣政府債務余額97.47億元,其余為企業債務等。經查,獨山縣、三都縣融資吸納的資金中絕大多數用于基礎設施、脫貧攻堅、民生工程等項目建設,發揮了較好作用。但是,在此過程中,獨山縣原縣委書記潘志立、三都縣原縣委書記梁嘉庚政績觀出現嚴重偏差,在缺乏調研、論證的情況下,急功近利,盲目融資舉債用于毋斂古城、水司樓、賽馬場等政績工程、形象工程建設,導致新開工項目數量迅速擴張,地方債務規模過大、債務風險突出,有的工程成為爛尾工程。針對獨山縣、三都縣存在的問題,貴州省委、省政府,黔南州委、州政府先后多次對潘志立、梁嘉庚進行誡勉、約談甚至問責,但潘志立、梁嘉庚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導讀截至2020年6月末,獨山縣政府債務余額135.68億元,三都縣政府債務余額97.47億元,其余為企業債務等。經查,獨山縣、三都縣融資吸納的資金中絕大多數用于基礎設施、脫貧攻堅、民生工程等項目建設,發揮了較好作用。但是,在此過程中,獨山縣原縣委書記潘志立、三都縣原縣委書記梁嘉庚政績觀出現嚴重偏差,在缺乏調研、論證的情況下,急功近利,盲目融資舉債用于毋斂古城、水司樓、賽馬場等政績工程、形象工程建設,導致新開工項目數量迅速擴張,地方債務規模過大、債務風險突出,有的工程成為爛尾工程。針對獨山縣、三都縣存在的問題,貴州省委、省政府,黔南州委、州政府先后多次對潘志立、梁嘉庚進行誡勉、約談甚至問責,但潘志立、梁嘉庚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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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志立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獨山縣、三都縣原均屬貧困縣,長期以來基礎設施薄弱、產業發展緩慢、民生工程短板較多。為加快經濟社會發展,近年來,兩縣通過融資方式,吸納資金進行項目建設。但是,在此過程中,獨山縣原縣委書記潘志立、三都縣原縣委書記梁嘉庚急功近利,導致地方債務規模過大、債務風險突出,有的工程成為爛尾工程。截至2020年6月末,獨山縣政府債務余額135.68億元,三都縣政府債務余額97.47億元,其余為企業債務等。經查,獨山縣、三都縣融資吸納的資金中絕大多數用于基礎設施、脫貧攻堅、民生工程等項目建設,發揮了較好作用。但是,在此過程中,獨山縣原縣委書記潘志立、三都縣原縣委書記梁嘉庚政績觀出現嚴重偏差,在缺乏調研、論證的情況下,急功近利,盲目融資舉債用于毋斂古城、水司樓、賽馬場等政績工程、形象工程建設,導致新開工項目數量迅速擴張,地方債務規模過大、債務風險突出,有的工程成為爛尾工程。針對獨山縣、三都縣存在的問題,貴州省委、省政府,黔南州委、州政府先后多次對潘志立、梁嘉庚進行誡勉、約談甚至問責,但潘志立、梁嘉庚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2018年6月22日,貴州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梁嘉庚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經查,梁嘉庚違反政治紀律,對黨中央關于脫貧攻堅重大決策部署置若罔聞、自行其是,表態多調門高、行動少落實差。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參加迷信活動,與共產黨人的信仰背道而馳;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拒不執行黨組織作出的重大決定,不顧群眾意愿,違反議事規則,拍腦袋決策;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為其子經營活動謀取私利;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執法活動;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財物。2019年3月,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定梁嘉庚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宣判后,梁嘉庚表示認罪服判,不上訴。2019年8月1日,貴州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潘志立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經查,潘志立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自行其是,拒不執行黨中央關于耕地保護的大政方針政策,造成大量耕地和基本農田被違法違規占用,對國家督查發現的土地違法違規問題整改落實不堅決,搞敷衍整改;不顧民生盲目舉債上項目,導致政府債務風險不斷激增;不按規定向組織請示、報告重大事項;對抗組織審查;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導致獨山縣政治生態惡化。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單獨或默許其子收受管理服務對象財物。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違規決定低價出讓土地,造成國家經濟損失,情節特別嚴重,涉嫌濫用職權犯罪。2020年4月,安順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潘志立受賄、濫用職權一案,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七條 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潘志立案判多少年
截至2020年6月末,獨山縣政府債務余額135.68億元,三都縣政府債務余額97.47億元,其余為企業債務等。經查,獨山縣、三都縣融資吸納的資金中絕大多數用于基礎設施、脫貧攻堅、民生工程等項目建設,發揮了較好作用。但是,在此過程中,獨山縣原縣委書記潘志立、三都縣原縣委書記梁嘉庚政績觀出現嚴重偏差,在缺乏調研、論證的情況下,急功近利,盲目融資舉債用于毋斂古城、水司樓、賽馬場等政績工程、形象工程建設,導致新開工項目數量迅速擴張,地方債務規模過大、債務風險突出,有的工程成為爛尾工程。針對獨山縣、三都縣存在的問題,貴州省委、省政府,黔南州委、州政府先后多次對潘志立、梁嘉庚進行誡勉、約談甚至問責,但潘志立、梁嘉庚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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