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啥兩個字的名字不讓上戶口
為啥兩個字的名字不讓上戶口
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姓名權是公民法定權利,就算一個名字在某個地區內嚴重重復,公安部門也不會為此禁止上戶口,或者要求進行更改。公民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應當由其父親、母親或者其他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在嬰兒父親或母親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登記。法律沒有規定兩個字不能上戶口。《通用規范漢字表》公布后,新命名、更名的人名用字應使用《通用規范漢字表》中的字。
導讀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姓名權是公民法定權利,就算一個名字在某個地區內嚴重重復,公安部門也不會為此禁止上戶口,或者要求進行更改。公民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應當由其父親、母親或者其他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在嬰兒父親或母親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登記。法律沒有規定兩個字不能上戶口。《通用規范漢字表》公布后,新命名、更名的人名用字應使用《通用規范漢字表》中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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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沒有規定兩個字不能上戶口。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姓名權是公民法定權利,就算一個名字在某個地區內嚴重重復,公安部門也不會為此禁止上戶口,或者要求進行更改。公民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應當由其父親、母親或者其他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在嬰兒父親或母親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登記。法律沒有規定兩個字不能上戶口。《通用規范漢字表》公布后,新命名、更名的人名用字應使用《通用規范漢字表》中的字。地名用字方面應引導使用通用規范漢字。姓氏和地名用字中如需補充進字表的,由各地語委、民語委負責收集這些字的字形、讀音、來源、用途等詳細屬性信息,定期報至國家語委,以便《通用規范漢字表》修訂時適當補入。教育部等十二部門關于貫徹實施《通用規范漢字表》的通知第六條指出:戶籍和民政管理領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等規定,公民在申報戶口登記、申領居民身份證時,姓名登記項目應當使用規范漢字填寫。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 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公安部戶口管理規范》第四十九條姓名應不少于兩個漢字,少數民族部分群眾因民族風俗習慣,允許姓名只有一個漢字。少數民族姓名中的間隔符用“? ”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條 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和榮譽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條 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取得并確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為啥兩個字的名字不讓上戶口
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姓名權是公民法定權利,就算一個名字在某個地區內嚴重重復,公安部門也不會為此禁止上戶口,或者要求進行更改。公民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應當由其父親、母親或者其他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在嬰兒父親或母親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登記。法律沒有規定兩個字不能上戶口。《通用規范漢字表》公布后,新命名、更名的人名用字應使用《通用規范漢字表》中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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