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城市美化工程招標時,甲乙兩個工程隊進行了投標。根據題意,設乙隊單獨完成工程需要x天。由此得出方程:160×20+(1/x+160)×24=1。解這個方程后得到x=90,經檢驗,x=90是原方程的解。因此,乙隊單獨完成該工程需要90天。進一步假設甲乙合作完成工程需要y天,則有(1/160+1/90)×y=1。解此方程得出y=36。根據計算,若甲單獨完成工程,所需費用為60×3.5=210萬元。然而,乙單獨完成工程則會超出計劃天數,因此此方案不可行。而甲乙合作完成工程的總費用為36×(3.5+2)=198萬元。綜合考慮,為了在不超過計劃天數的前提下,選擇最經濟的方案,由甲乙兩隊合作完成是最優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