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的古義和今義 以的古義和今義
于的古義和今義 以的古義和今義
于:1.介詞,任用;使用;運用。如《詩經(jīng)?葛覃》:“黃鳥~飛。”2.后綴,如“于”和“於”。以:1.用;使用。如《涉江》:“忠不必用兮,賢不必~。”2.做。如《子路、曾晳、冉有、公西華侍坐》:“如或知爾,則何~哉?”3.認為。如《鄒忌諷齊王納諫》:“皆~美于徐公。”4.表示動作行為所用或所憑借的工具、方法,可視情況譯為“拿”、“用”、“憑”、“把”等。如《廉頗藺相如列傳》:“愿~十五城請易璧。”5.起提賓作用,可譯為“把”。如《廉頗藺相如列傳》:“秦亦不~城予趙,趙亦終不予秦璧。”6.表示動作行為產(chǎn)生的原因,可譯為“因為”、“由于”等。如《捕蛇者說》:“而吾~捕蛇獨存。”《廉頗藺相如列傳》:“且~強秦之故逆強秦之歡,不可。”7.表示動作行為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可譯為“在”、“從”。已經(jīng)。”
導讀于:1.介詞,任用;使用;運用。如《詩經(jīng)?葛覃》:“黃鳥~飛。”2.后綴,如“于”和“於”。以:1.用;使用。如《涉江》:“忠不必用兮,賢不必~。”2.做。如《子路、曾晳、冉有、公西華侍坐》:“如或知爾,則何~哉?”3.認為。如《鄒忌諷齊王納諫》:“皆~美于徐公。”4.表示動作行為所用或所憑借的工具、方法,可視情況譯為“拿”、“用”、“憑”、“把”等。如《廉頗藺相如列傳》:“愿~十五城請易璧。”5.起提賓作用,可譯為“把”。如《廉頗藺相如列傳》:“秦亦不~城予趙,趙亦終不予秦璧。”6.表示動作行為產(chǎn)生的原因,可譯為“因為”、“由于”等。如《捕蛇者說》:“而吾~捕蛇獨存。”《廉頗藺相如列傳》:“且~強秦之故逆強秦之歡,不可。”7.表示動作行為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可譯為“在”、“從”。已經(jī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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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1.介詞,介紹動作行為發(fā)生時間、處所,可譯為“在”、“到”、“從”等。如《子魚論戰(zhàn)》:“宋公子及楚人戰(zhàn)~泓。”《出師表》:“受任~敗軍之際。”2.介紹動作行為產(chǎn)生的原因,可譯為“由于”、“因為”。如《進學解》:“業(yè)精~勤,荒~嬉。”3.介紹動作行為涉及的對象,可譯為“對”、“向”等。如《師說》:“~其身也,則恥師焉。”《捕蛇者說》:“余將告~蒞事者。”4.介紹動作行為的主動者,可譯為“被”。有時動詞前還有“見”、“受”等字和它相應。如《伶官傳序》:“而智勇多困~所溺。”《廉頗藺相如列傳》:“臣誠恐見欺~王而負趙。”5.介紹比較的對象,可譯為“比”。如《勸學》:“冰,水為之,而寒~水。”6.用在動詞前,無義。如《詩經(jīng)?葛覃》:“黃鳥~飛。”“于”和“於”二字是同義詞。《詩經(jīng)》《尚書》《周易》多用“于”,其他書多作“於”。但古書中用作人名和語氣詞的“於”不能寫作“于”,參看“於(wū)”。用作人名和詞綴的“于”不能寫作“於”。此外,其他場合兩者可互換,漢字簡化后都寫作“于”。于:1.介詞,任用;使用;運用。如《詩經(jīng)?葛覃》:“黃鳥~飛。”2.后綴,如“于”和“於”。以:1.用;使用。如《涉江》:“忠不必用兮,賢不必~。”2.做。如《子路、曾晳、冉有、公西華侍坐》:“如或知爾,則何~哉?”3.認為。如《鄒忌諷齊王納諫》:“皆~美于徐公。”4.表示動作行為所用或所憑借的工具、方法,可視情況譯為“拿”、“用”、“憑”、“把”等。如《廉頗藺相如列傳》:“愿~十五城請易璧。”5.起提賓作用,可譯為“把”。如《廉頗藺相如列傳》:“秦亦不~城予趙,趙亦終不予秦璧。”6.表示動作行為產(chǎn)生的原因,可譯為“因為”、“由于”等。如《捕蛇者說》:“而吾~捕蛇獨存。”《廉頗藺相如列傳》:“且~強秦之故逆強秦之歡,不可。”7.表示動作行為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可譯為“在”、“從”。如《蘇武傳》:“武~始元六年春至京師。”8.表示動作、行為的對象,用法同“與”,可譯為“和”、“跟”;有時可譯為“率領(lǐng)、帶領(lǐng)”。如《戰(zhàn)國策?周策》:“天下有變,王割漢中~楚和。”《信陵君竊符救趙》:“(公子)欲~客往赴秦軍,與趙俱死。”9.表示并列或遞進關(guān)系,可譯為“而”、“又”、“并且”等,也可省去。如《游褒禪山記》:“夫夷~近,則游者眾;險~遠,則至者少。”10.表示承接關(guān)系,“以”前的動作行為,往往是后一動作行為的手段和方式,可譯為“而”,也可省去。如《游褒禪山記》:“予與四人擁火~入。”11.表示因果關(guān)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譯為“因為”、“由于”。如《廉頗藺相如列傳》:“吾所以為此者,~先國家之急而后私仇也。”12.表修飾和被修飾關(guān)系。如《歸去來辭》:“木欣欣~向榮,泉涓涓而始流。”13.表目的關(guān)系,可譯為“而”“來”“用來”等。如《師說》:“作《師說》~貽之。”14.表示時間、方位、數(shù)量的界限或范圍,用法同現(xiàn)代漢語。如《張衡傳》:“自王侯~下,莫不逾侈。”15.表示在敘述某件事時又轉(zhuǎn)到另一件事上,可譯為“至于”。如《柳毅傳》:“然自約其心者,達君之冤,余無及也。~言慎勿相避者,偶然耳,豈有意哉!”16.通“已”。已經(jīng)。如《陳涉世家》:“座買魚烹食,得魚腹中書,固~怪之矣。”
于的古義和今義 以的古義和今義
于:1.介詞,任用;使用;運用。如《詩經(jīng)?葛覃》:“黃鳥~飛。”2.后綴,如“于”和“於”。以:1.用;使用。如《涉江》:“忠不必用兮,賢不必~。”2.做。如《子路、曾晳、冉有、公西華侍坐》:“如或知爾,則何~哉?”3.認為。如《鄒忌諷齊王納諫》:“皆~美于徐公。”4.表示動作行為所用或所憑借的工具、方法,可視情況譯為“拿”、“用”、“憑”、“把”等。如《廉頗藺相如列傳》:“愿~十五城請易璧。”5.起提賓作用,可譯為“把”。如《廉頗藺相如列傳》:“秦亦不~城予趙,趙亦終不予秦璧。”6.表示動作行為產(chǎn)生的原因,可譯為“因為”、“由于”等。如《捕蛇者說》:“而吾~捕蛇獨存。”《廉頗藺相如列傳》:“且~強秦之故逆強秦之歡,不可。”7.表示動作行為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可譯為“在”、“從”。已經(jī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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