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半年被解聘有無補償?
試用期半年被解聘有無補償?
但如用人單位因其他原因非出于過失性解除勞動合同,則需根據勞動者在公司服務期限向其發放經濟補償金,標準為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導讀但如用人單位因其他原因非出于過失性解除勞動合同,則需根據勞動者在公司服務期限向其發放經濟補償金,標準為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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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單位因試用期內員工表現未達錄用標準而予以解雇,該情況下將無法獲得經濟補償。但如用人單位因其他原因非出于過失性解除勞動合同,則需根據勞動者在公司服務期限向其發放經濟補償金,標準為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試用期半年被解聘有無補償?
但如用人單位因其他原因非出于過失性解除勞動合同,則需根據勞動者在公司服務期限向其發放經濟補償金,標準為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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