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會采納公訴人的意見嗎?
法院會采納公訴人的意見嗎?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87條規(guī)定,法院在做出審理決定后,應確定合議庭成員并向被告及辯護人發(fā)送起訴書副本。在開庭前,審判人員可召集各方,就回避、證人名單、非法證據排除等事項進行討論,聽取意見。法院確定開庭日期后,需提前通知檢察院、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并在開庭前三天送達傳票和通知書。對于公開審理的案件,應在開庭前三天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以上活動均需記錄在案,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字確認。法律依據?!缎淌略V訟法》第一百八十七條。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后,應當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
導讀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87條規(guī)定,法院在做出審理決定后,應確定合議庭成員并向被告及辯護人發(fā)送起訴書副本。在開庭前,審判人員可召集各方,就回避、證人名單、非法證據排除等事項進行討論,聽取意見。法院確定開庭日期后,需提前通知檢察院、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并在開庭前三天送達傳票和通知書。對于公開審理的案件,應在開庭前三天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以上活動均需記錄在案,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字確認。法律依據?!缎淌略V訟法》第一百八十七條。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后,應當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
法庭將充分考慮公訴人的意見。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87條規(guī)定,法院在做出審理決定后,應確定合議庭成員并向被告及辯護人發(fā)送起訴書副本。在開庭前,審判人員可召集各方,就回避、證人名單、非法證據排除等事項進行討論,聽取意見。法院確定開庭日期后,需提前通知檢察院、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并在開庭前三天送達傳票和通知書。對于公開審理的案件,應在開庭前三天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以上活動均需記錄在案,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字確認。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七條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后,應當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在開庭以前,審判人員可以召集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回避、出庭證人名單、非法證據排除等與審判相關的問題,了解情況,聽取意見。人民法院確定開庭日期后,應當將開庭的時間、地點通知人民檢察院,傳喚當事人,通知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傳票和通知書至遲在開庭三日以前送達。公開審判的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上述活動情形應當寫入筆錄,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名。
法院會采納公訴人的意見嗎?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87條規(guī)定,法院在做出審理決定后,應確定合議庭成員并向被告及辯護人發(fā)送起訴書副本。在開庭前,審判人員可召集各方,就回避、證人名單、非法證據排除等事項進行討論,聽取意見。法院確定開庭日期后,需提前通知檢察院、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并在開庭前三天送達傳票和通知書。對于公開審理的案件,應在開庭前三天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以上活動均需記錄在案,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字確認。法律依據?!缎淌略V訟法》第一百八十七條。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后,應當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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