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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并不認為宿命論是宇宙人生的真相。以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人們認為從一個裝有5個顏色相同的球的不透明口袋中摸出某顏色的球的概率是1/5,因此認為世間發生事件的概率是公平的,從而否定宿命論。然而,這種公平性無法解釋一個核心問題:人類作為具有主動性的存在,卻由被動性的存在組成。比如,這里有5個靜止的球,它們是被動存在的。如果有人推動其中一個球去撞擊其他球,在知道所有數據的情況下,配以一臺足夠強大的計算機,所有球的運動軌跡都將是完全可預測的。同樣地,宇宙中的每一個粒子,無論是費米子還是玻色子,甚至弦論,它們都是被動存在的。有一天,有人推動了一個粒子,當這些粒子數量足夠龐大,那個人推動的力量足夠大,整個宇宙開始運行起來,就像那五個球運動起來一樣。宇宙間的被動存在數量龐大且運動軌跡復雜,但只要計算機足夠強大,就能預測所有被動存在的運動軌跡。由于數量龐大導致組合規律復雜,最終組合出了所謂的“具有能夠感知到自身和周圍存在的能力”的機械式存在,也就是人類。因此,人的產生是在那個人推動整個宇宙時就確定的,人的產生不是隨機的,是確定的。人的行為也是在那個人推動宇宙時確定的,包括我此刻為你解釋這個問題也是早已注定的。在這種情況下,宿命論就成立了,我們被推動的那個人所掌控,那個人是我們的上帝。然而,這種理解存在一些問題。首先,假如那個人存在,那么那個人怎么確定他不是像我們一樣被他的上帝操控?就像他操控你推動那個球一樣操控他推動我們的宇宙?而他的上帝又怎么確定自己沒有被操控?這種循環導致的問題是,當上帝足夠多時,每件事發生的概率又趨于平等。其次,假設那個人根本不存在,我們的宇宙是自發的,這就變成了無神論。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避免了去論證那個人的存在,把那個人推動的事件換成自發。即使只有一個宇宙,發生概率也是公平的,但這顯然不可能,因為宇宙應該是無限多的。因此,兩種情況其實本質一樣。我認為認為上帝存在的想法很浪漫,可以為自己找一個“心靈的歸宿”,很感性。而另一種是更理性的。所以,從某種角度看,似乎一切又回到了原點,但我們的想法卻更加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