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討醫療過錯責任的認定標準
探討醫療過錯責任的認定標準
如在診療活動中患者遭受損害并符合以下情況之一,可直接推定醫療機構存在過失。1.未能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相關診療規范。2.藏匿或拒絕對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3.丟失、偽造、篡改或非法銷毀病歷資料。【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范的規定。(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三)遺失、偽造、篡改或者違法銷毀病歷資料。
導讀如在診療活動中患者遭受損害并符合以下情況之一,可直接推定醫療機構存在過失。1.未能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相關診療規范。2.藏匿或拒絕對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3.丟失、偽造、篡改或非法銷毀病歷資料。【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范的規定。(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三)遺失、偽造、篡改或者違法銷毀病歷資料。
若醫療機構或醫務人員于診療過程中對患者造成損害且期間存有過失行為,則應被認定為存在醫療過錯責任。如在診療活動中患者遭受損害并符合以下情況之一,可直接推定醫療機構存在過失:1.未能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相關診療規范;2.藏匿或拒絕對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3.丟失、偽造、篡改或非法銷毀病歷資料。【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范的規定; (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 (三)遺失、偽造、篡改或者違法銷毀病歷資料。
探討醫療過錯責任的認定標準
如在診療活動中患者遭受損害并符合以下情況之一,可直接推定醫療機構存在過失。1.未能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相關診療規范。2.藏匿或拒絕對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3.丟失、偽造、篡改或非法銷毀病歷資料。【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范的規定。(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三)遺失、偽造、篡改或者違法銷毀病歷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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