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糾紛案件的結案期限是多久
勞動糾紛案件的結案期限是多久
采用簡易程序的案件應于立案后三個月內審結,而適用普通程序時則須在立案后六個月內完成審判工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一個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二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導讀采用簡易程序的案件應于立案后三個月內審結,而適用普通程序時則須在立案后六個月內完成審判工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一個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二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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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人民法院處理勞動爭端遵循民事訴訟程序,其中包括簡易程序及普通程序。采用簡易程序的案件應于立案后三個月內審結,而適用普通程序時則須在立案后六個月內完成審判工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一個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二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勞動糾紛案件的結案期限是多久
采用簡易程序的案件應于立案后三個月內審結,而適用普通程序時則須在立案后六個月內完成審判工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一個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二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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