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會不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幾種情形
醫學會不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幾種情形
2.涉及多方醫療機構且其中一家機構所在地醫學會已收案的情況。3.已經人民法院調解或判決的醫療事故糾紛。4.當事人已提起民事訴訟(司法機關委托除外)。5.非法行醫所引發的患者身體健康受損情況。6.衛生部門規定的其他特別情況。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條。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于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后,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托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
導讀2.涉及多方醫療機構且其中一家機構所在地醫學會已收案的情況。3.已經人民法院調解或判決的醫療事故糾紛。4.當事人已提起民事訴訟(司法機關委托除外)。5.非法行醫所引發的患者身體健康受損情況。6.衛生部門規定的其他特別情況。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條。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于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后,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托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
1. 直接向醫學會提出鑒定申請的一方;2. 涉及多方醫療機構且其中一家機構所在地醫學會已收案的情況;3. 已經人民法院調解或判決的醫療事故糾紛;4. 當事人已提起民事訴訟(司法機關委托除外);5. 非法行醫所引發的患者身體健康受損情況;6. 衛生部門規定的其他特別情況。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條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于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后,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托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
醫學會不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幾種情形
2.涉及多方醫療機構且其中一家機構所在地醫學會已收案的情況。3.已經人民法院調解或判決的醫療事故糾紛。4.當事人已提起民事訴訟(司法機關委托除外)。5.非法行醫所引發的患者身體健康受損情況。6.衛生部門規定的其他特別情況。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條。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于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后,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托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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