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定條件是什么
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定條件是什么
1、員工存在違法犯罪行為,被追究相關責任。2、嚴重違犯公司內部規章制度。3、利用職務之便,給企業造成重大經濟損失。4、同時與他方簽訂勞動合同,嚴重影響工作任務完成且經過單位提醒未及時糾正者。5、病假醫療期滿后,勞動者無法再適應原有工作或者接受用人單位重新分配的工作。6、勞動者無法勝任自身崗位職責,經過相應培訓和調崗后依然無法勝任者。7、企業面臨嚴重經營困境,需進行人員精簡。《勞動合同法》第14條第3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導讀1、員工存在違法犯罪行為,被追究相關責任。2、嚴重違犯公司內部規章制度。3、利用職務之便,給企業造成重大經濟損失。4、同時與他方簽訂勞動合同,嚴重影響工作任務完成且經過單位提醒未及時糾正者。5、病假醫療期滿后,勞動者無法再適應原有工作或者接受用人單位重新分配的工作。6、勞動者無法勝任自身崗位職責,經過相應培訓和調崗后依然無法勝任者。7、企業面臨嚴重經營困境,需進行人員精簡?!秳趧雍贤ā返?4條第3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可終止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包括:1、員工存在違法犯罪行為,被追究相關責任;2、嚴重違犯公司內部規章制度;3、利用職務之便,給企業造成重大經濟損失;4、同時與他方簽訂勞動合同,嚴重影響工作任務完成且經過單位提醒未及時糾正者;5、病假醫療期滿后,勞動者無法再適應原有工作或者接受用人單位重新分配的工作;6、勞動者無法勝任自身崗位職責,經過相應培訓和調崗后依然無法勝任者;7、企業面臨嚴重經營困境,需進行人員精簡。《勞動合同法》第14條第3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定條件是什么
1、員工存在違法犯罪行為,被追究相關責任。2、嚴重違犯公司內部規章制度。3、利用職務之便,給企業造成重大經濟損失。4、同時與他方簽訂勞動合同,嚴重影響工作任務完成且經過單位提醒未及時糾正者。5、病假醫療期滿后,勞動者無法再適應原有工作或者接受用人單位重新分配的工作。6、勞動者無法勝任自身崗位職責,經過相應培訓和調崗后依然無法勝任者。7、企業面臨嚴重經營困境,需進行人員精簡。《勞動合同法》第14條第3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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