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涉及生產和銷售劣藥犯罪且對人體健康構成嚴重威脅的,法院將處以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按照銷售金額的50%到2倍進行罰款;若情節特別惡劣,則將面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同時需繳納銷售金額的50%以上2倍以下罰款或沒收全部財產。【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生產、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條所稱劣藥,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屬于劣藥的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