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商品房三個月后,可否辦理退房手續?
購買商品房三個月后,可否辦理退房手續?
1、如需退房,可在合同所約定交房之日后發送催交通知書予開發商。若三個月后開發商仍未履行交房義務,您便可行使退房權利。2、已交付首付欲退房者,應查看買賣合同有無相關規定,即是否賦予您在此情況下的解約權。或者,您也可嘗試與開發商協商解除買賣合同。若付款確有困難,通過友好協商并支付適當補償金(含開發商已支付的印花稅等)或違約金,通常開發商會考慮同意解除合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十四條。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導讀1、如需退房,可在合同所約定交房之日后發送催交通知書予開發商。若三個月后開發商仍未履行交房義務,您便可行使退房權利。2、已交付首付欲退房者,應查看買賣合同有無相關規定,即是否賦予您在此情況下的解約權。或者,您也可嘗試與開發商協商解除買賣合同。若付款確有困難,通過友好協商并支付適當補償金(含開發商已支付的印花稅等)或違約金,通常開發商會考慮同意解除合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十四條。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可以。1、如需退房,可在合同所約定交房之日后發送催交通知書予開發商。若三個月后開發商仍未履行交房義務,您便可行使退房權利;2、已交付首付欲退房者,應查看買賣合同有無相關規定,即是否賦予您在此情況下的解約權。或者,您也可嘗試與開發商協商解除買賣合同。若付款確有困難,通過友好協商并支付適當補償金(含開發商已支付的印花稅等)或違約金,通常開發商會考慮同意解除合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十四條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購買商品房三個月后,可否辦理退房手續?
1、如需退房,可在合同所約定交房之日后發送催交通知書予開發商。若三個月后開發商仍未履行交房義務,您便可行使退房權利。2、已交付首付欲退房者,應查看買賣合同有無相關規定,即是否賦予您在此情況下的解約權。或者,您也可嘗試與開發商協商解除買賣合同。若付款確有困難,通過友好協商并支付適當補償金(含開發商已支付的印花稅等)或違約金,通常開發商會考慮同意解除合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十四條。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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