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要求業主交付裝修保證金,此舉是否合法合規?
物業要求業主交付裝修保證金,此舉是否合法合規?
物業與業戶雖可能就此在合約中有所約定,然而,此類約定多屬格式條款且加重業主責任,極有可能被判定為無效。依據《規范物業收費通知》所示,物業企業不得自行收取裝修押金及管理費用,且已收保證金應于裝修完成后一個月內退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五條。業主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物業服務人,遵守物業服務人提示的合理注意事項,并配合其進行必要的現場檢查。業主轉讓、出租物業專有部分、設立居住權或者依法改變共有部分用途的,應當及時將相關情況告知物業服務人。
導讀物業與業戶雖可能就此在合約中有所約定,然而,此類約定多屬格式條款且加重業主責任,極有可能被判定為無效。依據《規范物業收費通知》所示,物業企業不得自行收取裝修押金及管理費用,且已收保證金應于裝修完成后一個月內退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五條。業主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物業服務人,遵守物業服務人提示的合理注意事項,并配合其進行必要的現場檢查。業主轉讓、出租物業專有部分、設立居住權或者依法改變共有部分用途的,應當及時將相關情況告知物業服務人。
法律暫無對物業收取裝修保證金之明確規定,故此舉乃非法行為。物業與業戶雖可能就此在合約中有所約定,然而,此類約定多屬格式條款且加重業主責任,極有可能被判定為無效。依據《規范物業收費通知》所示,物業企業不得自行收取裝修押金及管理費用,且已收保證金應于裝修完成后一個月內退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五條業主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物業服務人,遵守物業服務人提示的合理注意事項,并配合其進行必要的現場檢查。業主轉讓、出租物業專有部分、設立居住權或者依法改變共有部分用途的,應當及時將相關情況告知物業服務人。
物業要求業主交付裝修保證金,此舉是否合法合規?
物業與業戶雖可能就此在合約中有所約定,然而,此類約定多屬格式條款且加重業主責任,極有可能被判定為無效。依據《規范物業收費通知》所示,物業企業不得自行收取裝修押金及管理費用,且已收保證金應于裝修完成后一個月內退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五條。業主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物業服務人,遵守物業服務人提示的合理注意事項,并配合其進行必要的現場檢查。業主轉讓、出租物業專有部分、設立居住權或者依法改變共有部分用途的,應當及時將相關情況告知物業服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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