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大學生就業方面的政策和舉措有哪些
促進大學生就業方面的政策和舉措有哪些
(二)鼓勵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就業。政府取消對非本地戶籍普通高校畢業生在直轄市以外各地城市的落戶限制,并對企業吸納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扶持政策。(三)支持骨干企業和科研項目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國有大中型企業,特別是創新型企業,被鼓勵更多吸納高校畢業生。同時,支持困難企業保留大學生技術骨干。承擔國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項目的單位應積極聘用優秀畢業生,高校的科研專項也可吸收畢業生參與研究,相關勞務性費用和社會保險費從項目經費中支出。(四)鼓勵和支持畢業生自主創業。高校需開展創業教育和實踐活動,建設大學生創業園和創業孵化基地,為高校畢業生創業提供全方位服務。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符合條件的,可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并享受稅收優惠、小額擔保貸款及貼息等扶持政策。
導讀(二)鼓勵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就業。政府取消對非本地戶籍普通高校畢業生在直轄市以外各地城市的落戶限制,并對企業吸納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扶持政策。(三)支持骨干企業和科研項目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國有大中型企業,特別是創新型企業,被鼓勵更多吸納高校畢業生。同時,支持困難企業保留大學生技術骨干。承擔國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項目的單位應積極聘用優秀畢業生,高校的科研專項也可吸收畢業生參與研究,相關勞務性費用和社會保險費從項目經費中支出。(四)鼓勵和支持畢業生自主創業。高校需開展創業教育和實踐活動,建設大學生創業園和創業孵化基地,為高校畢業生創業提供全方位服務。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符合條件的,可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并享受稅收優惠、小額擔保貸款及貼息等扶持政策。
為了促進大學生就業,政府實施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一)推動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就業。政府積極開發基層管理和服務崗位,并為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工作的畢業生提供薪酬或生活補貼,以及參加社會保險的機會。對于到中西部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農村基層就業并履行一定服務期限的畢業生,政府實施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同時,擴大中央部門實施的面向基層就業項目規模。(二)鼓勵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就業。政府取消對非本地戶籍普通高校畢業生在直轄市以外各地城市的落戶限制,并對企業吸納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扶持政策。(三)支持骨干企業和科研項目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國有大中型企業,特別是創新型企業,被鼓勵更多吸納高校畢業生。同時,支持困難企業保留大學生技術骨干。承擔國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項目的單位應積極聘用優秀畢業生,高校的科研專項也可吸收畢業生參與研究,相關勞務性費用和社會保險費從項目經費中支出。(四)鼓勵和支持畢業生自主創業。高校需開展創業教育和實踐活動,建設大學生創業園和創業孵化基地,為高校畢業生創業提供全方位服務。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符合條件的,可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并享受稅收優惠、小額擔保貸款及貼息等扶持政策。(五)加強畢業生就業服務。高校和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需通過多種方式為畢業生提供免費就業信息和各類就業服務。(六)提高畢業生就業能力。所有高校需確保畢業生在離校前參加學習實踐活動。完善離校未就業畢業生見習制度,自2009年起,用三年時間組織100萬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開展見習。在高等職業院校實施畢業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雙證書”制度。(七)建立困難畢業生援助制度。政府為離校后未就業回原籍的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服務,并將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納入當地失業人員扶持政策體系,對就業困難和困難家庭畢業生給予重點幫扶。
促進大學生就業方面的政策和舉措有哪些
(二)鼓勵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就業。政府取消對非本地戶籍普通高校畢業生在直轄市以外各地城市的落戶限制,并對企業吸納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扶持政策。(三)支持骨干企業和科研項目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國有大中型企業,特別是創新型企業,被鼓勵更多吸納高校畢業生。同時,支持困難企業保留大學生技術骨干。承擔國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項目的單位應積極聘用優秀畢業生,高校的科研專項也可吸收畢業生參與研究,相關勞務性費用和社會保險費從項目經費中支出。(四)鼓勵和支持畢業生自主創業。高校需開展創業教育和實踐活動,建設大學生創業園和創業孵化基地,為高校畢業生創業提供全方位服務。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符合條件的,可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并享受稅收優惠、小額擔保貸款及貼息等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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