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期內不得離職的協議是否有效?
一年期內不得離職的協議是否有效?
員工依法行使辭職權,用人單位無權拒絕,只需提前一個月向單位提交書面辭呈即可解除合同。辭職信可通過快遞或掛號信方式送達,以便保存證據。如用人單位未按期支付工資或不協助辦理離職手續,員工有權申請勞動仲裁維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訂)》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導讀員工依法行使辭職權,用人單位無權拒絕,只需提前一個月向單位提交書面辭呈即可解除合同。辭職信可通過快遞或掛號信方式送達,以便保存證據。如用人單位未按期支付工資或不協助辦理離職手續,員工有權申請勞動仲裁維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訂)》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規定一年內不得離職的協議無效。員工依法行使辭職權,用人單位無權拒絕,只需提前一個月向單位提交書面辭呈即可解除合同。辭職信可通過快遞或掛號信方式送達,以便保存證據。如用人單位未按期支付工資或不協助辦理離職手續,員工有權申請勞動仲裁維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訂)》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年期內不得離職的協議是否有效?
員工依法行使辭職權,用人單位無權拒絕,只需提前一個月向單位提交書面辭呈即可解除合同。辭職信可通過快遞或掛號信方式送達,以便保存證據。如用人單位未按期支付工資或不協助辦理離職手續,員工有權申請勞動仲裁維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訂)》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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