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的定罪量刑標準
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的定罪量刑標準
若行為惡略,則將面臨更長的刑期。該罪名源于指使他人違反安全規定進行冒險作業,或者明明知道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卻無視,仍然繼續組織相關活動,最終導致嚴重人員傷亡或其他嚴重后果的情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二款,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而不排除,仍冒險組織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導讀若行為惡略,則將面臨更長的刑期。該罪名源于指使他人違反安全規定進行冒險作業,或者明明知道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卻無視,仍然繼續組織相關活動,最終導致嚴重人員傷亡或其他嚴重后果的情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二款,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而不排除,仍冒險組織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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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節嚴重者,可予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嚴厲懲罰。若行為惡略,則將面臨更長的刑期。該罪名源于指使他人違反安全規定進行冒險作業,或者明明知道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卻無視,仍然繼續組織相關活動,最終導致嚴重人員傷亡或其他嚴重后果的情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二款,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而不排除,仍冒險組織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的定罪量刑標準
若行為惡略,則將面臨更長的刑期。該罪名源于指使他人違反安全規定進行冒險作業,或者明明知道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卻無視,仍然繼續組織相關活動,最終導致嚴重人員傷亡或其他嚴重后果的情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二款,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而不排除,仍冒險組織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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