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案立案后證據不足該如何應對?
詐騙案立案后證據不足該如何應對?
人民檢察院在審案過程中,若需補充偵查,既可交由公安機關進行,亦可自行調查。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其補充時間應在一個月內完成,且以兩次為上限。補充完畢并移交至人民檢察院后,審查起訴期限將重新開始計算。【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監察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查。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需要補充核實的,應當退回監察機關補充調查,必要時可以自行補充偵查。
導讀人民檢察院在審案過程中,若需補充偵查,既可交由公安機關進行,亦可自行調查。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其補充時間應在一個月內完成,且以兩次為上限。補充完畢并移交至人民檢察院后,審查起訴期限將重新開始計算。【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監察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查。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需要補充核實的,應當退回監察機關補充調查,必要時可以自行補充偵查。
若證據不足,檢方將不予起訴并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如證據齊全則繼續處理。人民檢察院在審案過程中,若需補充偵查,既可交由公安機關進行,亦可自行調查。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其補充時間應在一個月內完成,且以兩次為上限。補充完畢并移交至人民檢察院后,審查起訴期限將重新開始計算。【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監察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查。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需要補充核實的,應當退回監察機關補充調查,必要時可以自行補充偵查。
詐騙案立案后證據不足該如何應對?
人民檢察院在審案過程中,若需補充偵查,既可交由公安機關進行,亦可自行調查。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其補充時間應在一個月內完成,且以兩次為上限。補充完畢并移交至人民檢察院后,審查起訴期限將重新開始計算。【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監察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查。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需要補充核實的,應當退回監察機關補充調查,必要時可以自行補充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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