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房產繼承的問題,如果房產證上僅登記了你父親的名字,并且沒有其他證據顯示該房產屬于家庭共同財產,那么可以認為這房產是你父親的個人財產。父親去世后,該房產將作為遺產被繼承。按照法定繼承的原則,繼承的順序依次為配偶、子女和父母。如果父親沒有留下遺囑,繼承順序為第一順位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順位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只有在第一順位繼承人中沒有人繼承的情況下,第二順位繼承人才可能繼承遺產。因此,你的姑姑和叔叔在你父親去世后,并無繼承權,因此,他們的子女同樣沒有繼承權。代位繼承是法律上的特殊情況,適用于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情形。在這種情況下,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可以代位繼承。例如,如果父親先于爺爺去世,那么父親的兒子,也就是爺爺的孫子,可以代位繼承爺爺的遺產。但根據你描述的情況,代位繼承并不適用于你的情況,因此,你的叔叔或者姑姑的子女并沒有繼承權。需要注意的是,法定繼承中,繼承權的確認需嚴格依據法律規定和證據支持。如果你有進一步的疑問或者需要確認具體情況,建議咨詢專業的法律顧問或律師,以確保權益得到妥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