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你的妻子已經離家出走超過兩年,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法院在公告期結束后,若對方未能出庭,會根據分居滿兩年的情況,依法作出缺席判決,完成離婚手續。2. 在你的妻子離家出走滿兩年后,你還可以選擇先申請對失蹤配偶進行宣告失蹤的程序,然后再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通常,法院會基于這一情況作出離婚判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51條規定:如果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并公告送達訴訟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