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體系包括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兩大部分,兩者相加即為退休后每月可領取的總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較為直觀,每月繳納的8%養老保險金將存入個人賬戶,退休后按賬戶總額除以計發月數,按月發放。
假設某職工在寧波市工作30年,退休時每月工資為5000元,按照8%的比例繳納養老保險金,那么30年間共繳納144000元。至于基礎養老金,其計算較為復雜,但大致公式為:(退休時全省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企業為員工繳納的養老保險比例通常介于14%-20%,但這一比例目前正逐步下調,具體比例因地區而異。因此,養老金賬戶內的資金不僅包括個人繳納的部分,也包括企業繳納的部分,這兩部分的比例通常超過20%。
養老金基數,即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主要是根據個人工資基數計算的。如果實際收入高于或低于社會平均工資,基數需相應調整。例如,當地社會平均月工資為1500元時:
如果工資為1200元,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為1200元,按8%比例,應繳費96元;如果工資為5000元,繳費基數為4500元,按8%比例,應繳費360元;如果工資為800元,低于社會平均月工資的60%,則按1500元的60%計算,繳費基數為900元,按8%比例,應繳費72元。未來養老金的計算方式是:社會平均月工資×繳費年限×1%+全部繳費/120(具體規定各地區可能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