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匯票的持有人若要進行貼現,需遵守《票據法》第十條的規定,確保票據的簽發、取得和轉讓基于誠實信用原則,且存在真實交易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依據國務院《票據管理實施辦法》第十條,申請貼現的商業匯票持有人應滿足以下條件:A.需在銀行開設存款賬戶;B.必須與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間存在真實的交易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辦法》第九十二條規定,商業匯票持有人向銀行辦理貼現時,還需滿足以下條件:A.必須為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并在銀行開設存款賬戶;B.需與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間存在真實商品交易關系;C.需提供與其直接前手之間的增值稅發票(或普通發票)以及商品發送單據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