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程序中房產協議如何進行
離婚程序中房產協議如何進行
(1)制定離婚協議。雙方需共同擬定書面離婚協議書,內容涵蓋自愿離婚并就子女撫養、財產分配及債務處理達成共識。(2)申請受理。持有效證件(含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及離婚協議)前往當事人戶籍地民政部門提交離婚登記申請。(3)冷靜期。自提出申請次日起算30日內,如有一方不愿離婚可撤回。(4)審查與發證。若30日屆滿,自翌日起至60日內雙方需親自到民政局領取離婚證明書。【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導讀(1)制定離婚協議。雙方需共同擬定書面離婚協議書,內容涵蓋自愿離婚并就子女撫養、財產分配及債務處理達成共識。(2)申請受理。持有效證件(含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及離婚協議)前往當事人戶籍地民政部門提交離婚登記申請。(3)冷靜期。自提出申請次日起算30日內,如有一方不愿離婚可撤回。(4)審查與發證。若30日屆滿,自翌日起至60日內雙方需親自到民政局領取離婚證明書。【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https://img.51dongshi.com/20250107/wz/18415566552.jpg)
協議離婚須遵循如下流程完成離婚證辦理手續:(1)制定離婚協議。雙方需共同擬定書面離婚協議書,內容涵蓋自愿離婚并就子女撫養、財產分配及債務處理達成共識;(2)申請受理。持有效證件(含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及離婚協議)前往當事人戶籍地民政部門提交離婚登記申請;(3)冷靜期。自提出申請次日起算30日內,如有一方不愿離婚可撤回;(4)審查與發證。若30日屆滿,自翌日起至60日內雙方需親自到民政局領取離婚證明書。【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離婚程序中房產協議如何進行
(1)制定離婚協議。雙方需共同擬定書面離婚協議書,內容涵蓋自愿離婚并就子女撫養、財產分配及債務處理達成共識。(2)申請受理。持有效證件(含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及離婚協議)前往當事人戶籍地民政部門提交離婚登記申請。(3)冷靜期。自提出申請次日起算30日內,如有一方不愿離婚可撤回。(4)審查與發證。若30日屆滿,自翌日起至60日內雙方需親自到民政局領取離婚證明書。【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為你推薦